招标
李昌钰刑侦科学博物馆一期、二期室外低压配电管线工程施工招标
金额
214.9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
李昌钰刑侦科学博物馆一期、二期室外低压配电管线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李昌钰刑侦科学博物馆一期、二期室外低压配电管线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顾庄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李昌钰刑侦科学博物馆一期、二期室外低压配电管线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一期的室外电力电缆工程和二期的室外电力电缆、室外电力工井及排管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等。
2.1.3合同估算价:214.96万元 (其中暂列金6.5万元)
2.1.4工期要求:1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3月28日,竣工日期:2023年4月12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一期的室外电力电缆工程和二期的室外电力电缆、室外电力工井及排管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接(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 贰 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7日10: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3月27日10 :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顾庄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城南街道幸福河西路9号4幢
邮 编:226500
联 系 人:戴女士
电 话:0513-69926338
2023 年 0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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