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实验室检测仪器(技术中心及仓储部烘箱等)采购
金额
16.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gk2024155
预算金额16.8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蒙022-847860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实验室检测仪器(技术中心及仓储部烘箱等)采购 (招标编号:XYGK202415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实验室检测仪器(技术中心及仓储部烘箱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8万元,招标人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 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6.8万元(含税)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最高限价:16.8万元(含 税)交货时间(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具备交货条件;项目内容:序号1 烘箱数量3台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设备的制造、检验、运输、现场交货、就位安装、 调试运行、资料交接、验收培训等全部内容:序号2项目内容:恒温振荡器数量1台简要技 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设备的制造、检验、运输、现场交货、就位安装、调试运行、资料交接、 验收培训等全部内容;拟中标人数量1。注:投标人对所有需求内容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 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实验室检测仪器(技术中心及仓储部烘箱等)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实验室检测仪器(技术中心及仓储部烘箱等)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 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缴纳记录证明或凭证的扫描件: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 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 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7.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 限内的供应商; 8.未被列入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9.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日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招标代理部。:方式:现 场获取;售价:本项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伍佰元人民币(RMB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天津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天津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他 1)购买招标文件时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本单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完整报告(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 眼查”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自2021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的书面声呀截至 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的书 面声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缴纳记录证明或凭证的扫描件。 6.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 起售日); 7.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或指定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 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 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标 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2)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www.cebpubservice.cn)等网站发布 3)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规范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成林道319号 联系人:孙蒙 电 话:022-847860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联系人: 王凉爽、周姗姗 电 话: 022-23393292 转8053 xyzbb08@163.com (签名) y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U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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