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小型工程】2024年度城市道路及绿道照明设施抢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平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573-851261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2
公告正文
2024年度城市道路及绿道照明设施抢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度城市道路及绿道照明设施抢修工程 已由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平建计财〔2024〕7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平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中心城区;
2.2工程规模:庭院灯安装含基础、路灯安装含基础、室外路灯不锈钢控制箱安装含基础、铜芯电缆安装、保护管安装拆除路面及修复、绿化及草坪修复等配套工程;
2.3本次招标范围:庭院灯安装含基础、路灯安装含基础、室外路灯不锈钢控制箱安装含基础、铜芯电缆安装、保护管安装拆除路面及修复、绿化及草坪修复等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服务期:365日历天;
2.6响应要求:承包方应当在接到报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之内做出响应并处理,突发事件抢修应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处理,一个星期之内完成电缆修复,涉及景观亮化控制箱安装含基础及定制的要求1至3个月内完成安装;
2.7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60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职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DB 33/1116-2015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人员配备要求不少于1人;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 年 6月 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931145057@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6 日。招标人将于 2024 年 6月 7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座西梯10楼)(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发布。
7. 特别说明
7.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 壹万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至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收款账户名称: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平湖支行;
账号:33001637335056003660;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园路1333号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座西梯10楼)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573-85621206 电 话: 0573-85126112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931145057@qq.com
2024 年 6 月 4 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度城市道路及绿道照明设施抢修工程 已由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平建计财〔2024〕7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平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中心城区;
2.2工程规模:庭院灯安装含基础、路灯安装含基础、室外路灯不锈钢控制箱安装含基础、铜芯电缆安装、保护管安装拆除路面及修复、绿化及草坪修复等配套工程;
2.3本次招标范围:庭院灯安装含基础、路灯安装含基础、室外路灯不锈钢控制箱安装含基础、铜芯电缆安装、保护管安装拆除路面及修复、绿化及草坪修复等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服务期:365日历天;
2.6响应要求:承包方应当在接到报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之内做出响应并处理,突发事件抢修应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处理,一个星期之内完成电缆修复,涉及景观亮化控制箱安装含基础及定制的要求1至3个月内完成安装;
2.7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60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职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DB 33/1116-2015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人员配备要求不少于1人;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 年 6月 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931145057@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6 日。招标人将于 2024 年 6月 7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座西梯10楼)(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发布。
7. 特别说明
7.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 壹万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至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收款账户名称: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平湖支行;
账号:33001637335056003660;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园路1333号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座西梯10楼)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573-85621206 电 话: 0573-85126112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931145057@qq.com
2024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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