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一、二批次)项目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一、二批次)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6/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6896万元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一、二批次)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一、二批次)项目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一、二批次)项目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凤凰大道西侧、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凤凰大道以南,横七路以西,XC-A-02-11 地块。

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
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号宜宾市科技创新中心科技岛D1-A座08313601073
承包人名称承包人地址承包人电话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五冶路9号02885957355

签约合同价(元)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580764932.37/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计划开工日期计划交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024.5.15///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计划开始日期计划完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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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承担的工作质量要求
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证件及证号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证件及证号
潘勤荣一级建造师 川1512009201007211李余才高级工程师 22A20117438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证件及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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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2.1建设地点: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凤凰大道西侧、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凤凰大道以南,横七路以西,XC-A-02-11 地块。
2.2建设规模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一、二批次)项目,总投资96896万元。其中一批次总用地面积约200亩,总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2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总投资71506万;二批次总用地面积约248亩,总建筑面积约259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6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288平方米,总投资25390万元。建筑内容包括教学楼、实训楼、体育用房及风雨操场、产教融合中心、学生宿舍、学生生活服务用房、地下停车场等主体工程以及相关附属工程。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及招标具体要求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设计工作内容包括:
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图设计、室外附属及景观设计、室内精装饰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建筑外立面专项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及有关报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5施工工作内容包括:
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含岩石爆破)、桩基工程、人防工程、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变配电工程、室外附属及景观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6计划工期:29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共计90个日历天(不含项目业主、发包人、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及用地报批手续等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后,工期可顺延。
具体完工时间根据建设需要以项目业主、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协商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承包人地址承包人电话
甲公司......
乙公司......
丙公司......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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