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二次系统设备租赁项目(2022年)-机房智能辅助系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ari-s2-3-2021009-14l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25-8453127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购编号:NARI-S2-3-2021009-14L1)
各相关应答人:
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二次系统设备租赁项目(2022年)-机房智能辅助系统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分包编号
分包名称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标1
机房智能辅助系统
包1
机房智能辅助系统(荆门地区)
武汉赫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1
机房智能辅助系统
包2
机房智能辅助系统(恩施地区)
深圳力维智联技术有限公司
标1
机房智能辅助系统
包4
机房智能辅助系统(襄阳地区)
南京百恩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标1
机房智能辅助系统
包5
机房智能辅助系统(咸宁地区)
武汉赫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1
机房智能辅助系统
包6
机房智能辅助系统(孝感地区)
武汉九升科技有限公司
标1
机房智能辅助系统
包7
机房智能辅助系统(武汉地区)
湖北鑫英泰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 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被异议人的名称;
(3)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 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 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 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 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25-84531276
联系传真:025-84525370
2022年10月26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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