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社会建设和民政绩效管理服务”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
金额
181.24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方便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我单位受北京市民政局委托,现将“社会建设和民政绩效管理服务”的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1、 本公示在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3年3月6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
联系方式:王秋凌、赵一鸣,65244483、65699122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日
附件:
项目概况:
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委局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探索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成本”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23年拟委托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根据《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 号制定本项目具体需求:
技术要求:
一、工作内容、数量(数量为根据以前年度项目数量预估,具体工作量据实结算)及交付成果
二、工作要求
(一)相关工作开展标准及时限要求:除上述要求外,严格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北京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有关部门颁布最新的相应标准及规范的,以最新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北京市财政局要求,制定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具体项目方案并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
(二)供应商应具有承担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与本项目工作相适应、相对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日常的协调等管理工作。合同履行期内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应在变更前14日内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三)有充裕的专家人才资源(至少提供10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能够召集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至少分别提供3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开展相关工作。
商务要求:
三、价款支付
(一)本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的70%;
(二)本合同项目全部完成,供应商交付全部成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尾款;
(三)采购人每次付款,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正式税务发票;
(四)采购人付款如遇到国库财政预算支付的限制,可以顺延付款期限,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采购人应当将延迟付款理由通知到供应商,且在支付限制解除后立即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供应商不得因此暂停、终止、拒绝、延迟义务的履行。
(五)付款方式:电汇。
四、服务期限及地点
(一)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二)服务地点:北京市民政局。
五、验收
验收主体:采购人;
验收时间: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
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
验收程序:1.合同执行完毕,成交供应商提供验收材料和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单;2.采购人根据履约验收单对供应商提供资料进行验收;3.采购人确认验收结果;
验收内容:合同项下所有内容,包括交付成果数量、质量、完成时间等;
验收标准:达到合同要求。
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序号 | 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内容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北京市民政局 | 社会建设和民政绩效管理服务 | 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委局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探索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成本”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23年拟委托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 181.24 |
1、 本公示在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3年3月6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
联系方式:王秋凌、赵一鸣,65244483、65699122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日
附件:
项目概况:
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委局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探索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成本”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23年拟委托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根据《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 号制定本项目具体需求:
技术要求:
一、工作内容、数量(数量为根据以前年度项目数量预估,具体工作量据实结算)及交付成果
序号 | 分项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采购数量 | 单项工作最高限价 | 交付成果 |
1 | 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 | 根据《北京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协助对当年预算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绩效目标设置应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互匹配的要求。 | 约100个 | 1700元 | 任务下达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复核表》电子版1套,及项目单位修订后《目标表》确认盖章版1份。 |
2 | 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复核 | 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对于单位自评项目,计划抽取上年度预算项目总量(130余个)的约60%开展绩效自评结果复核,预计80个项目,以确保自评客观、规范。复核情况与项目单位逐一对接,经项目单位签章后备案。 | 约80个 | 1600元 | 任务下达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复核表》电子版1份,涉及项目盖章确认后的《绩效自评表》扫描件1份。 |
项目绩效自评质量提升咨询服务 | 根据市民政局上年度预算所有项目(130余个)的自评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归类,并形成质量提升建议,充分反映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等内容。 | 1项 | 40000元 | 任务下达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质量提升建议盖章件1份。 | |
3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 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邀请人大代表、业界专家等广泛参与,并由供应商根据市财政局规定格式,结合专家组意见,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符合市财政局要求。 | 约4个 | 60000元 | 任务下达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纸质版3份。 |
4 | 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质量复核 | 根据《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结合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对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支出执行监控表》开展质量复核。复核拟按照项目总量(约120个)的50%开展,预计涉及60个项目。复核情况与项目单位逐一对接,经项目单位签章后备案。 | 约60个 | 1700元 | 任务下达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绩效运行监控表复核意见》电子版1份,涉及项目盖章确认后的《绩效执行监控表》扫描件1份。 |
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质量提升咨询服务 | 根据所有项目(约120个)的绩效跟踪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归类,并形成绩效运行监控质量提升建议,充分反应监控概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内容,为市民政局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供支撑。 | 1项 | 40000元 | 任务下达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质量提升建议盖章件1份。 | |
5 |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事务性协助 | 根据中央及北京市关于开展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有关要求,协助对16区及相关市级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指导、绩效自评报告审核及报送数据复核等事务性工作;并根据总体情况,梳理形成绩效指标数据统计表。 | 约2个专项 | 145200元 | 任务下达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自评结果复核审核记录1份。市级部门及各区审核后盖章备案报告扫描件1份。绩效指标数据统计表1份。 |
6 | 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事务性协助 | 根据北京市关于开展重大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有关要求,协助对16区及相关市级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指导、绩效自评报告审核及报送数据复核等事务性工作;并根据总体情况,梳理形成绩效指标数据统计表。 | 约2个专项 | 156000元 | 任务下达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自评结果复核审核记录1份。市级部门及各区审核后盖章备案报告扫描件1份。 |
7 | 成本绩效分析 | 配合对重点项目(行业)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通过对近年项目(行业)数据及绩效实现情况的对比分析,形成定额成本及绩效指标体系,成本绩效分析应严格依据《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操作流程》开展,最终依据专家意见形成成本绩效分析报告。 | 约1个 | 240000元 | 任务下达后45个工作日内,经征求部门意见,形成《成本绩效分析报告》纸质版3份。 |
8 |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 围绕“年度预算执行、整体绩效目标实现和预算管理”等维度,配合对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有关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量,结合专家意见及抽查调研情况,对报告提出质量提升建议,建议应充分反映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 1项 | 250000元 | 任务下达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部门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提升建议》纸质版3份。 |
二、工作要求
(一)相关工作开展标准及时限要求:除上述要求外,严格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北京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有关部门颁布最新的相应标准及规范的,以最新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北京市财政局要求,制定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具体项目方案并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
(二)供应商应具有承担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与本项目工作相适应、相对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日常的协调等管理工作。合同履行期内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应在变更前14日内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三)有充裕的专家人才资源(至少提供10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能够召集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至少分别提供3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开展相关工作。
商务要求:
三、价款支付
(一)本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的70%;
(二)本合同项目全部完成,供应商交付全部成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尾款;
(三)采购人每次付款,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正式税务发票;
(四)采购人付款如遇到国库财政预算支付的限制,可以顺延付款期限,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采购人应当将延迟付款理由通知到供应商,且在支付限制解除后立即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供应商不得因此暂停、终止、拒绝、延迟义务的履行。
(五)付款方式:电汇。
四、服务期限及地点
(一)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二)服务地点:北京市民政局。
五、验收
验收主体:采购人;
验收时间: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
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
验收程序:1.合同执行完毕,成交供应商提供验收材料和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单;2.采购人根据履约验收单对供应商提供资料进行验收;3.采购人确认验收结果;
验收内容:合同项下所有内容,包括交付成果数量、质量、完成时间等;
验收标准:达到合同要求。
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