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某部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采购项目(二次)废标暨重招公告(2023-JW20-W1006)
金额
127.3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w20-w1006
预算金额127.3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6
公告正文
广州某部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
建设采购项目(二次)废标暨重招公告
(2023-JW20-W1006)
我站于2023年10月17日组织广州某部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采购项目(二次)开标评审工作,因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根据招标文件和军队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第三次公开招标,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某部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3-JW20-W1006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是信息节点设备集成融合建设,包括智慧指挥控制台集成建设、操作台、调度终端、执勤信息系统(软件升级)公布式输入(出)节点、千兆管理型交换机、工作量清单基本模块等设备,最高限价人民币127.39万元,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七)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6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参考模板见附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保密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
8.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
9.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手填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各一份(参考模板见附件)。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wzcgz@vip.163.com。
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告知(节假日顺延)。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标书发售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6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修助理(项目咨询) 葛助理(标书领取)
办公电话:020-85128592 020-85128591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助理
办公电话:020-85129329 020-85128585、13925120227
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质疑和投诉的,给予书面警告,3年内2次被书面警告的,给予1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备注:本网站对该公告仅作为转发之用,关于该公告的一切信息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为准。
建设采购项目(二次)废标暨重招公告
(2023-JW20-W1006)
我站于2023年10月17日组织广州某部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采购项目(二次)开标评审工作,因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根据招标文件和军队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第三次公开招标,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某部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3-JW20-W1006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是信息节点设备集成融合建设,包括智慧指挥控制台集成建设、操作台、调度终端、执勤信息系统(软件升级)公布式输入(出)节点、千兆管理型交换机、工作量清单基本模块等设备,最高限价人民币127.39万元,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七)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6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参考模板见附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保密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
8.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
9.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手填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各一份(参考模板见附件)。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wzcgz@vip.163.com。
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告知(节假日顺延)。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标书发售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6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修助理(项目咨询) 葛助理(标书领取)
办公电话:020-85128592 020-85128591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助理
办公电话:020-85129329 020-85128585、13925120227
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质疑和投诉的,给予书面警告,3年内2次被书面警告的,给予1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备注:本网站对该公告仅作为转发之用,关于该公告的一切信息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