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鄞州区大嵩标准海塘安澜提升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鄞州区大嵩标准海塘安澜提升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对鄞州区大嵩标准海塘安澜提升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鄞州区大嵩标准海塘安澜提升工程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瞻岐镇、咸祥镇
项目概况:目位于鄞州区咸祥镇和瞻岐镇。工程建设范围为红卫塘~新湾塘,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提升海塘总长度16.115km,共10条,均为一线海塘。其中红卫塘1.019km,大嵩江北岸塘2.722km,大嵩江南岸塘2.091km,下新塘2.771km,南新塘2.657km,横山塘1.756km,码头塘1.032km,桃花塘0.991km,竹头塘0.793km,新湾塘0.283km;沿线改造提升14座水闸,拆建6座水闸,封堵万春新碶。根据工程环评批复要求,项目须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现就工程施工过程相关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征询公众的意见。
2、工程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工程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剑林 联系电话:18757571296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115号
3、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本工程的验收调查工作程序包括成立验收工作组、资料收集、现场初步踏勘、编制验收调查报告、形成验收调查意见等五个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为调查工程施工期的实际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和初步设计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治理效果;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和补救措施。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项目施工期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或扰民事件;
(2)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方式的看法与认识;
(3)对建设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效果的满意度及其他意见;
(4)公众最关注的环境问题及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5)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评价。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
(2)将意见邮寄到建设单位。
附件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625.6 KB , 下载次数0
附件2: 鄞州区大嵩标准海塘安澜提升工程一期环保验收报告表.pdf 8.9 MB , 下载次数0
附件3: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1.5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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