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7万元
招标联系人覃老师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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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武胜县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关于武胜县2022—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 培训整校推进项目的采购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名称
武胜县2022—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整校推进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预算
1.采购预算:29.7万元。按最高单项限价135元/人计算,共培训约2200人。
2.最高限价:135元/人
三、采购方式及评审办法
1.采购方式:询价
2.评审办法:最低价评分法
四、参加本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它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20 或 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20 或 2021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本次询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与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五、项目概况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要求,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川教函〔2020〕266号)、《广安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广市教体办〔2021〕25号)等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县拟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项目,基本实现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的“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发展目标。
(二)目标任务
1.建立以校为本、需求驱动、注重创新的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新模式;
2.构建群学群研、协同发展、服务支撑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实施体系;
3.建立基于课堂、应用导向、任务驱动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研修新模式;
4.形成以“信息化规划为牵引,网络化管理为支撑”的整校推进模式。
六、采购服务要求
(一)培训内容
包括线上学习和线下应用测评(整校推进、校本研修、考核评测指导等)。
1.1紧紧围绕多媒体教学、混合学习、智慧学习3种环境下的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学业评价4个维度30项信息技术应用微能力。
1.2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目标,以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制订与落实为主线,开展面向所有学校管理团队的专项培训,提升信息化领导力。
1.3推动培训指导团队开展应用信息技术促进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教研组织形式,提高指导学科教师信息化教学的能力,以及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培训设计、管理、评价等的能力。
1.4案例收集、成果汇集与经验总结:开展培训优秀案例征集与评选活动,利用平台征集各校优秀案例,组织专家在线开展案例评选,发布展示最终入选的优秀案例成果。总结培训的实施情况和经验,进一步反思和提高,提出全员培训的实施建设。
(二)培训对象
2.1武胜县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县级管理团队、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园)长等,约40人。
2.2 武胜县信息化培训指导团队:县级专家团队、信息化主管、学校教导主任、教研主任、教研组组长等,约60人。
2.3武胜县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约2200人(最终以实际参培人数为准)。
(三)培训形式
3.1学校教师:
3.1.1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其中线上集中培训不少于20 学时,线下研修不少于30学时(如因疫情等特殊原因需调整培训形式,经双方商议确定培训内容和形式)。
3.1.2采用线上(直播、研讨、互动交流等)、线下(专家讲座、案例分享、方案编制、方案指导、方案测评、展示交流等)、整校推进三种研修形式。
3.1.3培训完成后进行考核以及满意度调查。
3.2 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提供2天以上线下集中面授。
3.3 信息化培训指导团队: 提供3天以上线下集中面授。
(四)培训目标
通过专家引领、案例分享、整校推进、研讨交流等形式,提高武胜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观念,围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提供覆盖多技术融合应用模式(多媒体教学环境、混合学习环境〉和智慧教育应用模式(智慧学习环境)下的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学业评价四个维度的30项应用能力点,促进武胜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术应用能力全面提升。
(五)项目清单
序号
名称
服务及参数规格要求
备注
1
平台功能
1.供应商负责搭建研修平台,平台需报ICP备案,符合2.0基本业务功能和流程要求。(提供截图并加盖鲜章)
2.研修平台采用互联网主流技术框架进行整体和底层设计,功能可扩展、接口可开放、数据可共享、应用可管理、安全可保障。
3.平台能按照统一标准,将整校推进的相关数据,教师研修过程性数据、能力测评数据、校本研修数据等全部数据与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scedu.com.cn,以下简称省平台)无缝对接,教师能在该平台打印培训证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4.具有扩展定制服务能力。
5.平台并发应用具备相应的保障技术设计,如文件缓存和上下行流量控制技术或策略等。平台并发承载能力应根据区域用户峰值的 110%或更多来计算。
6.符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需要的支持并具有学校设置测评范畴、上传考核材料、考核评价反馈、教师选学、上传测评材料、互测、专家测评、学时显示、测评结果显示、解答教师疑难问题及下载等功能。(提供截图并加盖鲜章)

2
课程资源
1.课程资源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和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研修内容要求,体现较强的学科引领性、思想性和实用性,无政治性、科学性和思想性错误。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申报或上传平台前须进行防病毒处理。
2.提供但不限于以下基本的课程学习资源: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有关政策及解读课程;《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规范》测评能力体系中的30个微能力提供网络培训课程,包括讲座、工具推荐和制作、应用案例、案例剖析等学习资源﹔提供学校信息化诊断与规划制定所需的课程学习资源﹔教师信息素养课程﹔“互联网+教育”等有关课程。(提供截图并加盖鲜章)
3.具有合法或明确的知识产权界定。(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4.课程设置围绕《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广安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新时期武胜县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根据教育信息化发展趋势和特点,准确确定研修内容,培训课程,提升管理人员规划和管理能力。


线上研修要求
整体要求:针对性,紧紧依据30个能力点考核标准设置课程;选择性,注重必修课程和通识性课程;丰富性,板块完整,内容丰富多元;合理性,有内在逻辑关系;技术性,清晰清楚;示范性、权威性、实用性。
1.线上集中培训不少于20学时。
2.负责线上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研制、学科授课专家团队组建,网络研修课程设置和研 修平台搭建,为网络研修学员提供网络研修教学支持与服务。
3.根据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培训各角色周工作计划表,规范远程培训实施和管理流程,明确各角色工作职责与任务。
4.负责组建项目管理员服务团队,团队通过平台对培训情况进行实施监控;定期发布、分析培训数据,对学员学习进行督促;协助专家做好在线学习支持服务工作;做好培训项目的学员分班、远程培训学员的账号发放、督促注册、专家答疑、线上研讨、学情统计、校本研修、线上线下管理、简报制作、评优总结等工作。
5.负责制定远程培训考核方案,对各培训阶段的学员进行学习情况实时考核,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培训结束后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总结工作,提交培训总结报告。(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线下研修要求
1. 线下研修不少于30学时。
2. 完成所有学员的线下集中研修任务。 任务要求以本次培训项目所涉及到的学校培训要求为准。
3. 完成与项目所在学校线下研修的沟通、协调等工作;并针对本培训项目组建培训项目组,委派联络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与采购人开展培训实施相关对接工作。
4. 负责培训项目开展线下研修期间指导专家团队的聘请,包括本地化专家团队的聘请,组建县级专家指导团队。县级专家指导团队主要负责培训期间各种线下培训活动指导与考核测评应用指导,并适当参与线上的研修指导活动。
5. 开展县校两级信息化领导力提升集中培训(县级管理团队、学校校长)、县校两级信息化指导力提升集中培训(县级专家团队、信息化主管、学校教导主任、教研主任、教研组组长)、校级骨干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集中培训工作(学校各学科各学段教研组长、骨干教师),提升工程2.0平台管理集中培训(信息化主管)至少达一次以上现场培训。在培训期间开展对管理成项目需求报告。(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6. 开发相关能力点线下研修指导课程, 制定详细的线下研修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好线下研修期间的组织、管理、实施等工作。完成线下研修的总结工作,及时对收集培训材料(视频、文本)进行整理,撰写线下研修工作 简报等工作,并根据武胜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相关要求,协同组织实施校本应用测评,完成相关成果收集。完成项目终期评估线下研修部分培训总结工作。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7. 支持学校进行校本研修管理、校本应用考核的相关材料上传和数据收集;支持移动听评课;支持学校团队结果测评认定,各级专家抽检;学时等数据实时显示功能。(提供截图并加盖鲜章)


(六)管理要求
1.项目管理
①必须有项目负责人1人、联系人1人;
②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
③制定学员培训手册(指南)、学员安全及应急预案(含集中培训期间疫情防护措施的要求)。
2.教学管理
①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执行;
②教学方案的调整比例不超过20%;
③培训方案必须经过采购方认可,方可实施;
④采用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和数字化学习共享平台,实现班级管理和培训前、培训中和培训后的网络空间研修学习和资源共享等。
3.班级管理
行政班主任需参与过相关过培训工作,熟悉培训各类注意事项;具有较强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信息化教学管理应用能力;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具备班级管理、后勤服务等基本能力。需全程跟班。
4.学员管理
①运用随机问题监控、防止多开、防多点登录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学员培训过程的监管;严格考勤管理,学员请假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
②学员出勤情况必须统计上报采购人;
③学员培训结束,学员缺勤达30%或者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证书。
5.县校两级平台管理员要求:
成立县校两级平台管理员团队,根据培训要求制订县校两级平台管理员职能职责并纳入项目统一管理、指导、考核体系,平台管理员按要求高效开展平台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6.过程评估及成果固化要求
①接受采购人的评估;
②培训结束一个月内向采购人提交汇编成册的培训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过程性资料收集:文本汇编资料(一式三套):包括 培训实施方案、培训手册(培训指南)、项目总结、学员花名册、集体照片、课程安排表、学员考勤表、授课教师讲义、学员培训成果、满意度调查结果反馈等。
(2)文本汇编资料、授课教师的课件、音视频,须提交电子版等。
(3)完成优秀案例收集、成果汇集工作。
(4)完成培训总结和测评报告相关工作。
(七)考核评价
本次培训考核成绩为100分,每个模块都合格视为合格,最终学员认证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七、服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2022年12月—2023年8月,培训人数约2200人(最终以实际有效参培人数为准)。
(二)履约地点:武胜县各中小学(含幼儿园)等(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工作,经省市县抽检合格,参培教师能打印合格证书后,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凭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相关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采购人审核无误后,通过财政将应支付合同款的 100%全额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2.最终支付合同款按实际有效参培人数据实结算。
(四)验收要求:
1.验收依据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广市财采〔2021〕275号);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实施指南(试行)》;《广安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
2.验收材料
培训结束一个月内向采购人提交汇编成册的培训资料:文本汇编资料(一式三套):包括培训实施方案、简报(不少于6 期)、项目总结、培训分析报告、学员花名册、到校指导照片、到校指导安排表、专家培训资料、学员培训成果、满意度调查结果反馈等。以上资料,须提交电子版存档。
3.参培学员满意度达 90%以上;
4.参培学员合格率达 95%以上。(以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五)其它要求
5.1.1项目团队人员应具备教育学、信息技术、远程教育等专业背景,实践经验丰富、结构合理。指派专人推进项目工作,与采购人保持良好沟通,定期通报项目进度,协调项目过程中各类资源的配合。
5.1.2供应商具有可满足教师线上培训和线下研修所需的场所,还要具有开展远程培训、网络研修和信息化管理的能力,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1.3受培人员培训期间的资料费、场地费、专家授课费,外聘专家劳务费、生活费、住宿费,集中培训学员生活费,管理人员劳务费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2售后服务
①开通提供电话、网络咨询服务,积极响应培训项目各类人员的服务需求与技术支持需求,7*24小时服务,30分钟内作出响应,2小时内解决问题。
②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对突发情况做到快速有效应对,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③制定武胜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培训项目启动动员大会与总结会详细会议方案,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到指定现场组织召开培训项目启动会,会期一天。(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5.3知识产权归属。整个项目过程性资料、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5.4违约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未能按采购人的要求和时限完成推进、编撰工作,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同时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5法律责任。
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供应商自行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全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八、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可以保函方式提交。
2.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完全履约的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开户名称:武胜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行:农行武胜天桥支行,账号:22680601040000509。
九、成交原则
1.公告期满后,在符合采购需求、服务质量等相同前提下,以资格审查、符合审查合格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在1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中选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3.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
十、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3日17时00分前通过现场或邮寄等方式递交以下资料:
1.资格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见本公告第四点“参加本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2.服务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3.报价表一份(格式见附件,需单独密封。采购预算为包干价,包括管理费、 食宿交通费用、利润、税金等完成本服务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4.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邮寄方式以收到资料时间为准,请供应商自行掌握好时间。
11、 上诉要求中未明确或有争议的,以业主实际要求为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1月4日上午 9 时00 分,地点为武胜县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信息技术装备股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因疫情防控需要,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到开标现场)。
十三、联系方式
地 址:武胜县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信息技术装备股
联系人:覃老师
联系电话:15983458706
武胜县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2022 年 12 月28日
附件
报价表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价(元/人)
总报价(元)
项目完成时间
备注
1
武胜县2022—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 培训整校推进项目(第二次)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报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采购人不可预算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2.应完整填写服务的单价及总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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