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编街区层面城市设计区域控规修编-湘江东岸街区金霞片区合同公告
金额
8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1010500642
预算金额8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志喜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10105006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中规设计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编街区层面城市设计区域控规修编-湘江东岸街区金霞片区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0105006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编街区层面城市设计区域控规修编-湘江东岸街区金霞片区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1880000
 合计金额小写: 88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捌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北至三环绕城线,东至芙蓉北路,南至北二环,西至

湘江,规划面积 557.93 公顷。

(二)主要规划内容

重点是对用地及原有建筑物现状、土地权属情况、原有规划审

批情况、上层次规划要求等进行核实说明。梳理控规层面城市设计

成果和要素。

对片区城市配套设施承载力、交通影响、环境影响及其他业主

或已实施项目的影响等进行论证,提出修改后可能引发的问题及处

理措施。

1.目标定位及空间结构

根据城市设计对片区功能定位及空间结构的要求,对控规的功

能定位及空间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2.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城市设计功能结构、建筑高度控制以及用地方案对控规具

体地块用地性质和指标进行优化和细化;结合城市设计研究优化片

区地下空间规划。

3.道路交通规划

落实轨道交通规划要求,结合城市设计优化路网结构、公共交

通、慢性系统、过街设施以及交通设施布局;落实城市设计新增街

巷道路等内容。

4.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城市设计要求优化中小学、医疗卫生、行政管理、文化体

育和公园绿地等设施用地布局。

5.市政基础设施

结合优化后的用地方案优化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通

信、燃气工程等内容。

6.开放空间及绿地系统

落实城市设计沿湘江设置滨水开敞空间,打造亲水活动空间和

沿江景观带的引导要求,完善和深化城市设计中“一心一带多廊”绿

地系统规划。

7.图则控制要求

根据城市设计对部分地块的图则控制要求,在控规中研究并合

理落实具体地块在空间形态、地下空间、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交通组

织等控制要求。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3-01 —— 2021-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提交地点及方式:长沙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当面提交

(2)项目时间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1年5月底完成现状调查;第二阶段:2021年8月底完成初步方案审查;第三阶段:2021年10月底完成初步成果编制与送审工作;第四阶段;2021年12月前提交正式成果与验收工作。

规划方案评审、报批的时间所延误设计时间以及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 起,至项目通过验收满一年之日 止。

(3)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张志喜、13755111417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支付3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初步方案通过审查后十日内支付30%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初步成果通过审查后十日内支付20%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项目完成验收及入库后支付2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天心支行(湖南中规设计院有限公司:4300179706105000211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成果和时间要求

(一)成果形式

规划成果需按照《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内容提

交,含文本、图纸、附件。图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用地现状

图、土地利用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道路竖向规划图、建筑高

度分区图、开发容量控制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市政公用设施

规划图(按内容需要分开绘制)、五线控制图。编制成果的内容和形

式必须符合行业有关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

成果格式:文本为 word 格式,图形为 dwg 及 jpg 格式。提交电

子文件光盘 2 张和纸质文件 6 套。

(二)时间要求

总体要求在 2021 年底完成。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2)甲方按照合同签订进度,要求乙方提交资料及成果,乙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4)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及作出较大修改并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重新明确有关事项。

(5)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及相关设计准入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6)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遵守《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信用信息管理要求。

(7)乙方自身应建立完善的设计成果审查制度,严格对设计成果进行多级把关审核,按时按质提交规划设计成果,保证设计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乙方对其设计成果质量承担全部设计责任,其中,涉及国家利益、公共社会安全、他人合法权利等设计责任,由有关机关依法予以终身追究。

(8)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设计服务。如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9)乙方应使用CAD系统软件,并按照编制办法要求制作规划成果。

(10)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并在公示及公开成果中隐去涉密部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1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2)规划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已开始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2)本合同生效后设计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项目延后评审的,在提交设计成果满一年时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设计费,不留尾款。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确认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经双方确认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可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9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号
法定代理人: 冯意刚 法定代理人: 易正光
委托代理人: 曾胜男 委托代理人: 谢柳林
电话: *-88665017 电话: *-85518058
传真: *-88666205 传真: *-85518058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2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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