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防洪治涝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金额
564.1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1-330203-04-01-136471
预算金额564.1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1506740863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萍135865434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防洪治涝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330203-04-01-136471,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639.95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含建设排洪沟约544m,进排水渠约415m等。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防洪治涝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5641931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合格要求
      2.7标段数量: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鄞江路299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5067408636
招标代理:宁波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城南商务大厦A座20楼2001-1
联系人:夏萍
联系电话:1358654348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