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2024年公益林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2024年公益林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省林业局《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财金〔2020〕26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22〕48号)有关要求,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农业保险发展,增强林业抗风险能力,切实帮助林木经营者防灾减损,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开展2023-2024年公益林保险投保项目。
(二)项目技术需求
(1)承保机构需在深圳银保监局公布的“深圳市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机构名录”内,并满足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有关资质要求。
(2)保险责任为森林综合保险,即在保险期内,因火灾、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旱灾、冰雹、霜冻、台风、暴雪、雨(雪)凇、林业有害生物等造成被保险林木损毁,包括流失、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死亡或推断死亡等表现在内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承保机构按照《2020—2023年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2020-2023年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赔付标准》(粤农农〔2020〕389号)进行赔偿。
(3)根据广东省森林资源信息发布系统数据,我区现有公益林204769.95亩,结合《深圳市农业保险实施险种情况一览表(2021—2023 年)》中确定的公益林单位保险金额(1200元/亩)、保险费率(2‰),计算得出我区公益林总保费为204769.95×1200×2‰=491447.88元,由深圳市财政100%补贴。
(4)本次公益林保险投保项目由我局统一投保,根据综合评分比较确定承保机构,按实际投保面积与承保机构签订保险单。
(5)若在承保过程中发生理赔事宜,保险赔款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至合作区国库账号,并由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对保险赔款进行监督管理及拨付,专项用于生态公益林受灾林地的造林和抚育。
(6)补贴结算由承保机构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向深圳市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深圳市财政主管部门直接拨付至承保机构账户。
(7)因保费统一不变,参与本次报价的保险公司需提交承保方案,方案中需包含机构设置、偿付能力、承保经验、防灾减灾方案、理赔经验、理赔方案、宣传方案等。
(三)项目商务要求
1.项目履约时间(期限):1年。
2.供应商应对承保工作人员进行林业防灾减灾知识方面培训。
3.供应商应义务协助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开展政策性森林险宣传工作,每年举办宣传活动不少于3场。
4.付款方式: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付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需在深圳银保监局公布的“深圳市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机构名录”内,且在深汕特别合作区设有驻点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采购公告内容为准。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8月16日下午6:00至2023年8月22日下午6:00期间将承保方案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cgzhzfj_zczy@szss.gov.cn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悦和楼1栋2楼 
项目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15566505526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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