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监理服务
金额
21244.4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21244.43万元
招标公司
广州花都城华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江工020-86895146
招标代理机构
名都建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刘工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2/0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2/04
公告正文
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 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 广州花都城华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名都建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 年 11严
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监理服务 已由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广 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6-440114-89-01-69335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广州花都城华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监理服务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沿东风大道以东,沿江大道以南 2.3 工程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估算约 21244.43 万元 。 2.4 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1)项目规模: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 M1。南地块总用地面积 33133.15 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 26382.96 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 5242.31 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 1507.77 平 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8.2 万平方米,拟建设 2 栋高层厂房,建筑面积约 4.6 万平方米,4 栋独立厂房,建筑面积约 2.18 万平方米,1 栋配套活动室、饭堂及宿舍,建筑面积约 1.19 万平方米,1 个地下停车 库,建筑面积约 0.23 万平方米。本项目最大单体面积约 2.3 万㎡,最大单体建筑高度约为 57.55m,建 筑最大层数为 12 层,最大跨度为 10.8 米。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包括场地平整、地基基础、基坑支 护、土方开挖和回填、主体结构、楼地面、门窗、屋面、装饰装修、机电给排水安装、消防、人防、通 风、节能、智能化、建筑泛光、标识标牌、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及其附属给水、排水、排污、海绵城市、路灯等市政配套、园林建筑及绿化、临时围蔽施工、临设搭设等相关配套工程 等。 北地块道路用地面积 5516.32 平方米。 (注: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包括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监理项目所有工程。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前 期工作阶段(包括勘察、设计各阶段,施工准备等)、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移交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和工程建设有关 各方的工作关系,概预算审核、检测监测方案审核、结算审核、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造价审核、竣工 图审核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详细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约定。 1 2.6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届满、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其中:施工 监理期限为自施工单位进场之日起 516 日历天,如实际施工监理期限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施工监理期限,监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继续提供监理服务。 2.7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59.21 万元。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资质。香港企业参 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 注: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 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 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 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香港企业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 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 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 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 件要求 。 3.6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 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 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 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③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 2 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投标。 ④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 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4 日 11 时 00 分(北 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 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 版操作指引。 4.2.1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 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日。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 年 12 月 4 日 11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 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 ; 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 11 时 00 分 。 投标人通过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 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 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 见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3 5.3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 u 盘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 10 时 45 分 至 2024 年 12 月 4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 区玫瑰路 10 号滨晖大厦),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或 u 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 u 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 以读取。 5.4 开标开始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 11 时 00 分 。 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 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 息为准。 5.6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7.其他 7.1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8.2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 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7.3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 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 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 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7.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 标人书面提出。 4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花都城华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6895146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宏发南路 11 号第四层 307 号铺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 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 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花都城华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宏发南路 11 号第四层 307 号铺 联系人:江工 电话:020-8689514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龙珠路 13 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6992829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 39 号 电话: 020-36897092 2024 年 11月 13 日 5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广州花都城华建设发展投资有 限公司 : 本公司就参加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监理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 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 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 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 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 、 与 本 公 司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与 本 公 司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其 他 单 位 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 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 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 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