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242项目可行性研究施工期悬沙溢油数模分析计算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dgc-fw-gkjt-23-20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小辉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公告信息.项目名称@谈判公告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242项目可行性研究施工期悬沙溢油数模分析计算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242项目可行性研究施工期悬沙溢油数模分析计算项目项目编号:HDGC-FW-GKJT-23-2015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服务地点:2242项目所在地、报价人单位所在地供货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依据《2242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施工期悬沙溢油数模分析计算技术任务书(编号:2242-JOORSK49 版次A)》工作内容包括:(1)采用的潮流场及悬浮物、溢油扩散数值模型数学验证核电厂附近海域潮流特征和数值模型计算对开边界处理合理性及准确性。(2)对取水工程、排水工程、施工围堰等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悬沙扩散、溢油事故风险进行模拟。(3)按照要求对源强点及溢油点进行设置(4)考虑悬沙、溢油扩散的最不利状态计算潮型的选取。(5)计算风况的选取。(6)分析各典型时刻的影响范围图及全潮最大悬沙扩散范围给出代表点。(7)对不同风况、不同潮型条件下,油膜污染影响范围、漂移路径、扫海面积和浓度包络线图及其对敏感目标的影响情况进行分析计算。(8)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采购内容,随着专题研究的深入开展,对本专题结果进行及时修改和补充。质量要求:合格,满足任务书要求。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供应商与签订合同主体必须为同一主体,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2、       专项资格条件:提供近5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封面页、签字页及与合同工作内容或范围相关页)。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3年12月01日 12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报名时扫描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1项即可)、保密承诺函。未上传上述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报名。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2242项目可行性研究施工期悬沙溢油数模分析计算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2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无。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邮编:10084
联系人:胡小辉
电话:18310933627
电子邮件:huxha@cnpe.cc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保密承诺函
 
致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拟参与       (项目名称)的报价活动。根据贵司的保密要求,我司特此承诺:
无论我司是否被选择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我司将对我司知晓的本项目的任何信息进行保密,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报价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或其他资料,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报价人不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且不得自行在本项目报价以外的任何目的,保密期限至保密信息被贵司公开之日为止。如我司违反保密承诺,我司将承担因违反保密义务给贵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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