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万盛区若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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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项目
2024-10-12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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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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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业务服务咨询电话:023-63088881转1 | 选取时间 2024-10-17 17:00:00 |
该项目为择优+直选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 重庆市万盛区若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
选聘主体 | 重庆市万盛区若兰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项目规模 | |
资金来源 | 社会性资金 |
债务人情况 | 重庆市万盛区若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兰化工公司”或“债务人”)成立于2004年4月12日,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0759285320M,法定代表人为杨大平,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灰石开采,销售。碳酸钙制造,销售,化工原料及辅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建材销售,餐饮服务,来料加工、销售:建筑用灰岩,机砂,沙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4日,作出(2024)渝05破申410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若兰化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截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掌握的若兰化工公司资产情况显示,若兰化工公司当前主要资产为矿产(位于重庆市万盛区丛林镇新建村界牌社马芳婷住宅)、车辆(一辆)、机械设备(须评估机构现场盘存)、临时办公楼(1栋)、临时生产厂房(1栋)、应收账款等。 |
债务人所在地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案号 | (2024)渝05破237号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所需服务类型 | 资产评估,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破产业务服务 |
服务内容 | 受托评估机构应当至少完成以下委托工作内容: (一)清点债务人的财产并制作清单,完成对债务人全部资产的调查、评估工作,对全部资产权属情况、现状(物理现状、权利负担、司法限制等)进行调查核实; (二)提供债务人存货、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在评估基准日的清算价值,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及明细,对涉及优先权的标的物需独立评估其价值; (三)除管理人、债务人或债权人提供的资产或财产线索外,评估机构应尽可能调查债务人存在的其它资产。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既包括破产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也包括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四)根据需要对债务人股权价值提供咨询意见,协助管理人及本案其它社会中介机构测算债务人破产清算、重整等程序的模拟清偿率,协助管理人及其它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五)就评估工作向法院、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等作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回答相关问题; (六)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的评估报告; (七)协助管理人起草和完善相关债权人会议报告文件,负责提供文件所需数据并进行说明解释; (八)根据破产工作的需要,提供评估机构的其他专业服务。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所有选中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点击查看资质专业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受托评估机构和派出人员应当至少具备以下受托条件: (一)受托评估机构和派出人员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具备破产评估工作所需的服务能力; (二)受托评估机构和派出人员须具有破产项目评估经验,熟悉企业破产清算/重整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受托评估机构和派出人员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四)受托评估机构和派出人员已分别入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编制的司法鉴定机构或司法鉴定人名册; (五)受托评估机构和派出人员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自行承诺); (六)受托评估机构和派出人员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的惩戒和处分(自行承诺); (七)受托评估机构同时具有采矿权、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资质备案证书(提供有效的采矿权、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资质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评估规定实施评估工作。 |
需中介机构具备所有选中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一)评估机构一经管理人选定,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场开展工作; (二)中介机构完成工作时限应与破产清算工作要求相匹配,但最迟应于2024年11月1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评估报告初稿,2024年11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评估报告定稿,管理人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机构可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划分工作阶段,单独规定每个工作阶段完成时限。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中选机构应当在管理人发出中选(中标)通知书或公告后三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一)本次招募有效报价为5万元(含本数)至15万元(含本数),高于最高报价的竞选报价无效,竞选报价无效的竞选机构不得中选或作为备选机构。 (二)报价应为一口价、固定价、包干价,并承诺本次审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人工费、税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之内。 (三)费用的支付方式应不优于:在本项目的破产清算程序中,全部破产财产变现后1个月内且有足额财产时,支付全部费用。 (四)报价不应违反有关部门对审计收费的限制性标准。 (五)不符合以上价格要求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选 |
需回避机构 | |
回避原因 | |
选聘时间 | 2024-10-17 17:00:00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北京市尚公(重庆)律师事务所 |
监督举报电话 | |
备注 | 无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若兰化工-公开选聘评估机构招标公告.pdf X X |
特别提醒:请各中介机构报名前认真审核公司资质、资格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资质和资格条件或者能力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而响应采购公告进行报名可能被认定不良行为。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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