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数字传媒基地项目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采购电子比选采购公告
金额
7.2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交易登记号:2023ZB0116
宁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数字传媒基地项目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进行电子比选采购,欢迎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电子比选。现将本次电子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
2.2比选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比选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比选期间内)。
2.3比选申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成交候选人后,采购人在中选公示前,将对预成交候选人的“失信被执行信息”进行查询。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采购人将取消其预成交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2.4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7月24日 10:00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四、比选保证金:
4.1.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 元。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比选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24 日10时整 。
比选申请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比选保证金的,则应将比选保证金由比选申请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五、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7 月 24 日10时00分。
5.2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电子比选文件,采用电子响应文件;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本项目电子比选文件和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的要求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5.3比选活动准备: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截止日前确保完成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正式注册。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上传响应文件等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比选活动等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jttz.com/)。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开明
联系电话:133-7254-6455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三桥村(新城区首南地段YZ08-05-16-B地块)
监督部门: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采购监管办)
监督电话:0574-89386549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建挺、孔佳慧
联系电话:0574-88371609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168号会展中心大厦A座24楼
宁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数字传媒基地项目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进行电子比选采购,欢迎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电子比选。现将本次电子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一 | 宁波数字传媒基地项目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采购 | 主要包括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包含管理标识、导引标识、功能标识、平战转换标识和宣传标识、人防车位标识等)、墙面喷涂及地坪油漆等内容,结果需要满足鄞州区建设主管部门(人防)备案要求,并取得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取得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止。 | 人民币72577元 |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
2.2比选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比选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比选期间内)。
2.3比选申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成交候选人后,采购人在中选公示前,将对预成交候选人的“失信被执行信息”进行查询。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采购人将取消其预成交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2.4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7月24日 10:00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四、比选保证金:
4.1.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 元。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比选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24 日10时整 。
比选申请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比选保证金的,则应将比选保证金由比选申请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五、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7 月 24 日10时00分。
5.2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电子比选文件,采用电子响应文件;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本项目电子比选文件和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的要求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5.3比选活动准备: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截止日前确保完成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正式注册。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上传响应文件等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比选活动等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jttz.com/)。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开明
联系电话:133-7254-6455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三桥村(新城区首南地段YZ08-05-16-B地块)
监督部门: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采购监管办)
监督电话:0574-89386549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建挺、孔佳慧
联系电话:0574-88371609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168号会展中心大厦A座2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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