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靖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南片区畜禽粪污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论证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永靖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南片区畜禽粪污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永靖县刘家峡工业园区三条岘片区,占地面积8284m2。项目设计处理农业有机废弃物10万t/a,其中畜禽粪污8万t/a、秸秆1万t/a、尾菜1万t;主要工艺为“粪污等有机物湿式联合厌氧消化+沼气发电”综合处理工艺;主要建设内容为4500mCSTR罐体2台、1座5000m3半地下式不锈钢沼液罐,2个配肥罐(单罐容积226m3),配套建设1栋办公用房等附属工程;沼气经一体化干法脱硫器脱硫后用作厂区发电及并网发电。项目建成后年产沼液91160.54t/a、5008.4t/a、沼气450万m3/a、电900万kwh/a。沼液肥用于高标准农田回用和园林绿化,沼气用于绿色能源发电,实现了有机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对推动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10月,兰州新融环境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兰州科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永靖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南片区畜禽粪污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月10日,取得了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永靖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南片区畜禽粪污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环评字[2022]1号)。本项目以兰州新融环境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办理了环评手续,现以其子公司新融环境生态科技(永靖)有限公司作为运营单位。2023年12月28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见附件。2023年11月1日在永靖生态环境分局取得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6229232023012-L。2023年12月29日,建设单位自主召开验收会议,验收组同意验收。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根据原料供应实际情况,建设单位拟将有机污泥作为原料之一,加入有机污泥后,项目总生产规模保持平衡不发生变动。项目验收后的处置工艺、处置设施设备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均不发生变动,处置能力总体不变,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号),项目涉及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甘环环评发[2023]7号)中:“对具备合法手续,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性质、规模和采用
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改造项目,不需报批环评文件,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自行组织环境影响分析论证,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向环评审批部门作出书面承诺后纳入日常监管”要求,现编制了《永靖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南片区畜禽粪污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论证报告》,作为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
2021年10月,兰州新融环境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兰州科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永靖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南片区畜禽粪污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月10日,取得了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永靖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南片区畜禽粪污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环评字[2022]1号)。本项目以兰州新融环境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办理了环评手续,现以其子公司新融环境生态科技(永靖)有限公司作为运营单位。2023年12月28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见附件。2023年11月1日在永靖生态环境分局取得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6229232023012-L。2023年12月29日,建设单位自主召开验收会议,验收组同意验收。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根据原料供应实际情况,建设单位拟将有机污泥作为原料之一,加入有机污泥后,项目总生产规模保持平衡不发生变动。项目验收后的处置工艺、处置设施设备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均不发生变动,处置能力总体不变,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号),项目涉及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甘环环评发[2023]7号)中:“对具备合法手续,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性质、规模和采用
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改造项目,不需报批环评文件,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自行组织环境影响分析论证,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向环评审批部门作出书面承诺后纳入日常监管”要求,现编制了《永靖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南片区畜禽粪污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论证报告》,作为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