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qjy23-3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GXCQJY23-32 南宁市人民公园花田点售货亭和纪念馆点售货亭公开招租项目

发布时间:2023-01-12 05: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资产出租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项目名称

南宁市人民公园花田点售货亭和纪念馆点售货亭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3-32

挂牌价格

 36,000.00/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2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18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南宁市人民公园位于南宁市区北面,面积46.17公顷,始建于1951年,是南宁市解放后兴建的第一座综合性文化娱乐公园,为国家AAAA级旅游区,园内林木葱茏,山湖如画。著名的旅游文化景点有“望仙怀古”、革命烈士纪念碑、镇宁炮台、儿童乐园、毛主席接见广西各族人民纪念馆、荫生植物园等,年游客量达800万人次以上。

本次招租标的为花田点售货亭和纪念馆点售货亭,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明细表

出租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

租期()

挂牌价格

(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1

南宁市人民公园花田点售货亭和纪念馆点售货亭

25.86

3

36,000.00

20,000.00

备注:售货亭参考面积为套内经营面积,含库房,其中花田点售货亭均为钢架亭,纪念馆点售货亭均为木构亭。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南宁市人民公园

注册地(住所)

南宁市人民东路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伍进军

注册资金

2158万元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单位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00498521806J

经营规模

/

资产出租行

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南宁市财政局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批准单位名称

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批准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关于南宁市人民公园人工售货亭和自动售货机项目打包分批招租的批复

批准文号

 南政园复〔2022160

批准日期

 2022126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6,000.00/

价格说明

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

处置方式

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内需向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3个月租金收取),作为承租方违约的罚金,也可作为承租方损坏设施或违规处罚的应当抵扣的保证金,但不能用作顶替租金、水电、卫生等费用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半年支付,先付后用。

租赁期限

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与出租相关

其他的条件

1、竞租人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50%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合同履约担保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承租方须

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资

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持以上相关经营资质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无违约行为。

3、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企业失信黑名单。

4、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无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竞租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竞租人所提交的材料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无违约行为的承诺文件。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企业失信黑名单的查询结果。

6、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无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承诺文件。

7、现场勘察确认书。

8、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9、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承诺文件、租赁合同及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材料扫描上传。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以上标的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售货亭经营范围:允许经营食品类(现场加工及制作过程易产生重油烟、重油渍的食品除外)、生活百货、文化摄影、旅游纪念品项目。不得销售鱼料和其他不宜在公园内销售的物品,经营内容需报公园审核同意,不得超范围经营。

3.竞租人在参与竞租前,必须明确知晓以下几点,成交后不得以不知情为由向公园管理方提出任何异议。

①设置平价售货区。为响应“公园内外一个价”的惠民号召,成交项目必须设置平价售货区,平价区内商品需按市场价销售,人工售货亭项目需平价销售包含饮用水、面包、泡面、餐纸等6种以上民生商品,自动售货机需平价销售饮用水。

②了解租赁合同第八条的违约责任,理性竞价。违约责任中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提前退租或者因违约而导致公园方解除合同的,公园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除了支付逾期资金的违约金外,还需赔偿公园方的损失,损失按未履行的租赁期每一年赔偿一个月租金的标准计算,即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租金计算,超过一年未满二年的,按二个月租金计算,超过二年未满三年的,按三个月租金计算,以此类推。

③了解人工售货点和自动售卖机设点的实际情况,入园经营期内不得以同质竞争为由向公园管理方提出任何异议。

4.租期3年,具体起始时间从成交后合同约定之日起核算。每个标的给予7天筹备期,筹备期不含在合同期内不收取租金,但装修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及其它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从成交后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5.租金按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每半年交纳一次,第一期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交纳,以后每期租金须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纳。

6.每个标的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向公园交纳租赁经营期间履约保证金(即3个月租金),卫生整治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水电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

7.公园将铺面租赁给承租方,收取纯租金,包括土地收益金,不包括税金及其它费用。承租方按公园标准与要求自行投资采购设备、铺面基建维修、装饰建设及负责日常的经营、安全管理等,自负盈亏。

8.承租方必须要依法经营,经营涉及的工商、税务、物价、卫生等相关证照由承租人办理齐全,费用自理。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9.所有经营产品须由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生产厂家提供,各项质量验证材料与许可证须做到有效、完备。

10.遵守《南宁市公园条例》、《南宁市城市公园考评办法》,服从公园方的统一管理、规范化管理、常态化管理,接受公园经营业主“三优一满意”日常考评(详见《南宁市人民公园经营业主“三优一满意”考评办法》),凡一年内因违规被扣25分以上的,公园有权提前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将其列入招租黑名单。

11.经营范围以铺面门槛为界,不得跨门槛经营。需按公示时间向大众开放经营,未按公示时间经营需及时做好告示。

12.人工售货亭经营点室内外装修要求

①室外基建维修。启动经营前,由公园对所有木构亭进行一次基建检修维护和白蚁防蛀。经营期内发生的白蚁虫蛀及非自然灾害造成基建维修由承租方全权负责,及时处理,该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②室内装修。开业前要求对店铺内外部进行全面清洁,内部装修,店铺制式、色调、陈设等统一整齐,与公园4A级景区协调一致,装修方案需报公园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该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③经营期内,各人工售货亭需按公园要求更新一次经营场所的雨蓬,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3.竞租人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签署《现场勘察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现场勘察确认书》。

14.查看标的时间:公告期间(上班时间);查看标的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13481168170

15.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6.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0771-2856762

保证金

详细情况

交纳金额

20000.00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18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账号

8113001013900137793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处置

方法

1、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1、租赁合同;

2、南宁市人民公园经营业主“三优一满意”考评办法;

3、现场勘察确认书;

4、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

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承租方或出租方终止挂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周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0771-583732715676733368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0771-2856762

交易机构传真

0771-5705627

联系地址: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链接:https://www.dscq.com/bidDetails/01250f006a86437c82ca34fad55d0e5a.s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