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输变电工程谈判公告
金额
91.63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zgc-68/14-16、17
预算金额91.63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睿0992-32183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 输变电工程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BZGC-<2024>68/14-16、17)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兵团七师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 输变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1.633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千伏变电站1座,终期主变容量3x63兆 伏安,本期建设2x63兆伏安;新建胡杨河经开区(北区)变电站-达东220千伏变电站110千 伏同塔双回输电线路3.2千米,扩建达东220 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4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 输变电工程十四标段(设备材料采 购OPGW 光缆及配套金具附件); (002)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 输变 电工程十五标段(设备材料采购导、地线金具、交流架空线路用绝缘子); (003)第七师胡 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 输变电工程十六标段(设备材料采购钢芯铝绞线、铝包 钢绞线); (004)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节约集约用地 论证分析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 输变电工程十四标段(设备材料采购 OPGW 光缆及配套金具附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格条件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同等设备三项以上业绩(提供业绩合同)。3)供应商所 投产品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4)若为代理商除提供1)-3)款 所需证明外,应提供生产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其营业范围应包含此次所采设备材 料。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6)供应商 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且发生重 大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在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 供应商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7)供应商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 输变电工程十五标段(设备材料采购 导、地线金具、交流架空线路用绝缘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格条件要求:1)供应 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同等设备三项以上业绩(提供业绩合同).3) 供应商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4)若为代理商除提供 1)-3)款所需证明外,应提供生产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其营业范围应包含此次所 采设备材料。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6)供应商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 且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在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 约,或因供应商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7)供应商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3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 输变电工程十六标段(设备材料采购 钢芯铝绞线、铝包钢绞线))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格条件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同等设备三项以上业绩(提供业绩合同)。3)供应商所 投产品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4)若为代理商除提供1)-3)款 所需证明外,应提供生产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其营业范围应包含此次所采设备材 料。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6)供应商 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且发生重 大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在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 供应商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7)供应商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4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 析报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 人资或其他组织,具有城乡规划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 称(含)以上职业资格。2.供应商有承担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应的人员、技术、资金、服务相关 方面的能力,且信誉良好,并在组织、协调、资源配置能力等方面完全适应本次采购项目的 要求。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en)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其中之一,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 范围内)。4.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见谈判文件。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8日10时00分到2024年07月23日20 时00分 获取方式: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物管中心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物管中心会议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天北新区行知园-天北大道 33 幢14 层 联系人:李睿 电 话:0992-3218321 电子邮件:42778486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奎屯分公司 地 址: 奎屯市天香里高层91幢1175 室 联系人: 王平、李明阳 电 话: 0992-7253903 电子邮件: 44289630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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