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通甬高铁站前IX标三分部二三项料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通甬高铁站前IX标三分部二三项料采购询价公告
采购单位: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苏嘉甬高铁TYZQ-9标段三分部
发布时间:
2024-11-11 10:16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1-13 14:00
招标方联系人:
王鹏飞
招标方联系电话:
15596608487
监督方联系人:
王鹏飞
监督方联系电话:
15596608487
交货方式:
汽运
收货人:
王鹏飞
收货人联系方式:
15596608487
保证金:
1500.0
发票种类:
专票
支付条件:
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70%,剩余的27%作为尾款在合同封闭后3个月内支付,最后的3%作为质保金,自物资交付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不短于6个月支付尾款及质保金。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结算方式:
先货后款,货款分期支付。
发票抬头:
具体与项目部联系
税号:
具体与项目部联系
其他要求:
如甲方延期付款的,乙方同意给予甲方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
采购单位: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苏嘉甬高铁TYZQ-9标段三分部
发布时间:
2024-11-11 10:16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1-13 14:00
招标方联系人:
王鹏飞
招标方联系电话:
15596608487
监督方联系人:
王鹏飞
监督方联系电话:
15596608487
交货方式:
汽运
收货人:
王鹏飞
收货人联系方式:
15596608487
保证金:
1500.0
发票种类:
专票
支付条件:
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70%,剩余的27%作为尾款在合同封闭后3个月内支付,最后的3%作为质保金,自物资交付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不短于6个月支付尾款及质保金。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结算方式:
先货后款,货款分期支付。
发票抬头:
具体与项目部联系
税号:
具体与项目部联系
其他要求:
如甲方延期付款的,乙方同意给予甲方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
1 | 1120016127740 | 建筑辅材 | - | 1.0 | 批 | 华东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金城南路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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