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菏泽市图书馆征订2020年刊物项目需求公示
金额
32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19/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万元
招标公司菏泽市图书馆
招标联系人张蕊芳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云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森180530652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菏泽市图书馆征订2020年刊物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菏泽市图书馆征订2020年刊物项目 2、采购预算:约 32 万元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项目概述:菏泽市图书馆征订2020年刊物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菏泽市图书馆2020年度报纸和期刊,采购报纸246种,期刊817种。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序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一 菏泽市图书馆2020年度报纸和期刊,采购报纸246种,期刊817种。 约32.0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项目采购完成,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相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实施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采购人指定日期。 实施地点:菏泽市图书馆。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采购人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验收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要求等内容: 9.1、要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做到合法经营,保证提供正版报刊。如果发现夹杂非法、盗版报刊甚至反动报刊现象,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9.2、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如弄虚作假,经查实,图书馆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责任)。 9.3、需要提供2020年中文报刊征订目录,图书馆按目录选择订购,同时应接受图书馆单独收集征订目录的报刊采购。 9.4、供应商核实图书馆所订购报刊品种数量后,及时将收录清单回复给图书馆复核确认。对所收订的报刊,供应商应全部及时订到,不得漏订、缺订。有延期、停刊等原因不能及时供货情况,供应商应及时向馆方说明。 9.5、供应商应免费提供电子版报刊收订目录,免费为图书馆订购的每册期刊至少夹一根12CM以上钴基复合磁条,所夹磁条符合馆方要求。 9.6、要求供应商配备专车专人负责专段运输、发货、催缺等后续服务工作。要求每天及时、准确、可靠、快速的发送到市图书馆指定的地方,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协助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报刊接收登记及上架。 9.7、供应商应保证100%到货(未出版的不包括在内),对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的报刊允许退换。年底如遇缺刊又无法补缺时,要给图书馆提供原刊复印本。如果无法提供复印本,图书馆要求退款,供应商应退该刊全年刊款。如遇报刊出版变化(改名、停刊、合刊、改变出版频率等),要及时通知图书馆。 9.8、供应商要按照公共图书馆馆藏标准,负责图书馆当年征订报刊的装订工作,以便图书馆开展过刊过报阅览服务及馆藏。 9.9、为保证图书馆的报刊管理,供应商补刊时间不能超过第二年的3月底。 9.10、供应商应该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市图书馆,时常听取市图书馆的意见,加强与市图书馆的联系与沟通。 9.11、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可抗力除外)单方面终止服务协议。 9.12、供应商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法律的其它行为并引发法律责任,市图书馆将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9.13、市图书馆将严格按照采访数据进行验收,如果需市图书馆代办邮寄业务,供应商需要按实际金额支付邮寄费。 9.14、市图书馆在对当年中文报刊订单核查无误后,供应商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并同时提供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等,市图书馆据此向供应商付款。供应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市图书馆提供相应服务或优惠政策。 9.1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2月4日起,至2019年12月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2-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菏泽市图书馆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丹阳路669号
联系人:张蕊芳 联系方式:0530523900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云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府东街军培中心院内402室
联系人:李森 联系方式:18053065221
发布人:经办人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4日 11时34分4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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