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yj-f-wz-2022-236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书涛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6
公告正文


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泾河新城荟锦坊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自购
(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YJ-F-WZ-2022-236
招标条件
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泾河新城荟锦坊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为EPC工程总承包,发包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牵头人):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成员单位):深圳市清华苑建筑与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泾河新城荟锦坊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以及《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做为招标人对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泾河新城荟锦坊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泾河新城荟锦坊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新街以南、泾河一街以东、泾河二路以北、崇文塔北路以西。项目总用地56287平方米(约84.43亩),容积率2.89,建筑密度20%,总建筑面积约231498.89平方米,建安工程费总价为9.8亿元。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323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272.01平方米。本次施工范围主要包括12栋高层,其中2#楼、3#楼、7#楼、10#楼裙房为商业及配套用房,地下建筑包括两层地下机动车库、地下非机动车库和设备用房等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
工程名称: 泾河新城荟锦坊二期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 。
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崇文新街以南、泾河一街以东、泾河二路以北、崇文塔北路以西。
3.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 56287 平方米(约 84.43 亩),容积率 2.89,建筑密度20%,总建筑面积约 244449.8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63231.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272.01平方米。本次施工范围主要包括12栋高层,其中2#楼、3#楼、7#楼、10#楼裙房为商业及配套用房,地下建筑包括两层地下机动车库、地下非机动车库和设备用房等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公共配套建筑面积约 7291 平方米,主要包括小区内配套公建建筑(商业、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公共服务设施等),其中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4800 平方米,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530 平方米,其他配套商业建筑面积合计 187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81218.4 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以规划部门最终确定的指标为准。具体包含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设计为总承包(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图纸、其他所有专项设计、BIM 及设计过程中各阶段设计报建/报审工作、施工过程中及后期服务工作)。施工包括依据总体安排,负责工程全过程的施工组织,按计划完成所有施工工作(含临时用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包含设备、物资的采购,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各项保修工作,负责竣工资料编制、整理、汇总等,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4.工程费总价为9.8亿元
二、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 1095 日历天。(实际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具体详见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采购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注册、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响应采购公告。
潜在投标人于2022年126日9时30分至2022年1211日9时30分前(即报名截止日期)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报名、在线填写投标人联系信息,设置密码(该密码用于保障供应商报价信息及报价文件保密,且开标后需供应商解锁后,采购人才能看到报价以及查看与下载报价文件),点击“提交”按钮,提交联系人信息后,点击“响应”按钮进行响应。(供应商响应后,采购方才能在“查看供应商”中查看到该供应商状态)。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以上规定时间、规定流程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报名、响应等操作,且投标人已缴纳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招标人不予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请于2022年126日9时30分至2022年1211日9时30分前将招标文件申请表(附表二)、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送至306709075@qq.com,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中铁一局建安公司泾河新城荟锦坊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0101921005200001
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费,如未备注,视为未缴纳。
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邮箱306709075@qq.com,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
4.3采购文件售价详见附表一《招标物资包件清单》,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未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导致投标人实际资格要求没有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采购人不予退还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因为新冠疫情原因,本次招标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16日9时30分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开标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报价和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为纸质版正本扫描件PDF。(注:为保证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各潜在投标人提前一天上传报价和投标文件电子版)。
5.3 为便于查阅、归档,本次投标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在线上开标后寄出(顺丰快递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与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邮寄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河新城崇文镇蔡壕村村委会向西500米中铁一局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朱书涛
联系方式:19909131002
6.开
6.1开标时间:2022年1216日9时30分
说明:因为新冠疫情原因,本次招标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前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开标大厅查看线上开标记录,并及时用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如未在开标后15分钟内进行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的,视为撤回报价
7.发布公告的方式
中国采购与采购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8.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
采购人: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泾河新城荟锦坊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采购单位联系地点:泾河新城、崇文镇、蔡壕村中铁一局项目
联 系 人:朱书涛电话:19909131002
联 系 人:牛静电话:18220179519
电子邮箱:306709075@qq.com
9、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附件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附件一: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以下数据仅作为初步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包件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交货地点

招标人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防水材料

见技术规格书

/

平方米/公斤/吨

260654

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泾河新城荟锦坊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800元/包件

1万元/包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的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至少一年的经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
3.生产或服务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供应商具有延伸生产能力或服务供应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至少一年的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至少一份的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证明资料。投标文件正本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货合同中合同乙方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7.投标人具备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8.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和措施。
10.业主品牌要求:红太阳、雨中情、晴空、东方雨虹、西卡



附件二: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邮寄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汇出账户信息

郑重承诺,以下账户是我单位投标递交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汇出指定账户信息,同时我单位中标或未中标,以下账户信息是贵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称:
2、开户银行:
3、账号: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此表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按招标人、物资品种分别填写;同一招标人、同一物资品种可填写一份。该表必须全部填写,以原件扫描件格式上传至招标文件中指定邮箱。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招标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


1.1.2

招标编号

ZTYJ-F-WZ-2022-236号

1.1.3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代理机构

/

1.1.5

项目名称

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泾河新城荟锦坊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1.3.1

招标内容

防水材料,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21212日16时

1.9.3

招标人澄清

截止时间:20221212日18时
文件发送方式:电子邮件

1.11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所公布的通知、答疑和补遗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21212日16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2121609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221212日18时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0221212日18时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制造设备、检验设备表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3.承诺招标文件关于评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的方式。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120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详细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一局建安公司泾河新城荟锦坊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号:20110101921005200001
联行号:103100000018
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应包间号,采用一包一汇,不得合并汇款。
2、用银行电汇方式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出具银行电汇凭证。
3、投标保证金转入截止时间:开标前一日,并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3.5.3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两年

3.5.5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3.5.5

新产品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

省、部级及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至少3份)

3.5.8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近三

3.5.9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见本附表1.4.1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应该签字、盖章的地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形式),电子版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

3.6.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1

投标文件形式及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投标函一份

4.1.1

密封件之一:正本

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字样)与投标保保证金转账凭证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 “正本”字样)

4.1.2

密封件之二:副本

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 “副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4.1.3

密封件之三: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 “电子版”字样)。

4.1.4

密封件之四:投标函

投标人应将所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多做一份(与装订在正本中的完全一致,并签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一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单独密封,标明“投标函供开标唱标用”字样。

4.1.5

封套上写明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2022年12169时3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本次招标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16930分
本次招标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3)投标人代表、监督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本次招标开标顺序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倒序进行;(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但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的效力;(7)开标结束。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7.3.1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现金和履约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按中标合同价的3%。履约保证金在50万元以下的(含50万元),以现金的方式;履约保证金在50万元以上的,现金必须占履约保证金的10%,且必须保证最低50万元现金。现金必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3. 履约保函要求:保函开具银行应为国有五大银行(中行、建行、工商、农业、交通银行)或国内上市股份制银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开具银行联系方式以备招标人核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包含的真实性。(如未提供或未履行着、视为自愿放弃投标人资格和中标人权力和义务)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5.4

——

2.2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3.2.2

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价和投标总价取整。

3.4.3

评标结束后,向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未出现3.4.4款情况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未出现3.4.4款情况的被推荐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8.2

按8.1规定重新招标投标人仍少于三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其它

一、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报价说明
本次采购所有包件为固定单价合同,具体结算总额以现场实际结算数量为准,中标单位需提供货物运输、装车、调配等服务,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报价组成:直接对包件清单内所有材料进行固定报价,投标单价包括材料原材费、加工费、运输、税金(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售后服务费、调试费、投标人利润、人工工资、营业费等所有费用。
2、结算单价:结算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对应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支付方式及收货条件如下:
3、供应期: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
3、结算方式:每个供应期截止后5日内,供货单位与使用单位进行对账(双方按甲方联合验收合格共同签认数量的小票计量结算(前提为随机就地取样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复试合格),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4、付款方式先货后款,结算完成后,三个月甲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70 %,6个月后付款至80 %,甲乙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如业主计价款未按时支付,材料应付款同等延期支付,合同完全履约结束可付至总货款的95 %,剩余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年),质保期满后,签订末次结算和合同封闭后且甲方的管理系统封闭合同后30 内按合同约定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6、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支付或其他付款方式 。一般情况甲方对乙方银行转账,如有特殊情况甲方支付乙方其他承兑,甲方不在此价格基础上另外支付乙方承兑贴息,承兑汇票期为三至十二个月
6、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一票制)。
7、收货条件:供货单位与使用单位对采购物资当批到货数量经验收满足采购物资技术要求的进场物资,双方在收货小票上对收货数量、尺寸进行记录签字确认,作为对账结算依据。
8、供货要求:报价人应注明所使用原材料品牌、产地、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9、业主品牌要求:红太阳、雨中情、晴空、东方雨虹、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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