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南省五三农场土地租赁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md-ch-【2023】27号
预算金额1369.00元
招标公司河南省五三农场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女士1773969882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河南省五三农场土地租赁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ZMD-CH-【2023】27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河南省五三农场土地租赁项目:
中标人:邵琴玲 二、其他:
中标价格:0.1369万元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五三农场土地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ZMD-CH-【2023】27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7月3日
四、评标日期:2023年8月2日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中标人:邵琴玲
中标金额:1369元/亩/年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王敏(评标委员会组长)、李喜奎、赵旭、江学峰、王 荣霞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2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九、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总部和分场发布。中 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河南省五三农场
地 址:驻马店市雪松大道西段北侧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96-2201150
2、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联系人:方女士
电 话:17739698825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五三农场
地 址:驻马店市雪松大道西段北侧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96-220115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联 系 人: 方女士
电 话: 1773969882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河南省五三农场土地租赁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MD-CH-【2023】27号
招标人:河南省五三农场
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O二三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招标需求
第三章投标说明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南省五三农场土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ZMD-CH-【2023】27号
受河南省五三农场的委托,现对河南省五三农场土地租赁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省五三农场土地租赁项目 2、土地位置:正阳县兰青乡胡堂村和兰青村境内 3、土地面积:1326.77亩
4、租赁期限:三年
5、标底:950元/亩/年。低于标底的均为废标。
6、租赁用途:租赁土地为农用地,按合同约定依法依规管理使用。
7、标段号:第22号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未满60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的自然人;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与“河南省五三农场”“河南省豫南监狱”经济交往中无失信行为或者 不良记录。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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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时间:2023年7月4日至
2023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2、领取地点: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3、联系电话:17739698825
4、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交的资料:
4.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 退还,复印件留存。
4.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 退还,复印件留存。
4.3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0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投标人是独立法 人的,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投标保证金 须从自然人银行卡转出(转账时须标注“土地租赁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 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下午18时00分,逾期为无效投标。
开户名称:河南省五三农场承包土地工人工资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泰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02912050204837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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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2日上午9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总部和分
场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10日。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河南省五三农场
地址:驻马店市雪松大道西段北侧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96-2201150
2、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17739698825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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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标的
土地面积: 1326.77亩。
土地位置:正阳县兰青乡胡堂村和兰青村境内 二、租赁期限
三年,即从2023年10月10日起至2026年10月9日止。
三、租赁用途
租赁土地为农用地,按合同约定依法依规管理使用。
四、标底
950元/亩/年。低于标底的均为废标。
五、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50元/亩,合同期满后,若中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 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时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交至招标人 下列帐户:
开户名称:河南省五三农场承包土地工人工资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泰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02912050204837
六、租金交纳
租赁土地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和通过银行支付的方式。即中标人在签 订合同时将第一年度土地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交至招标人帐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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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年度的土地租金于每年8月10日前交清。若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 租金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重新招租。
七、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不能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的,该投标 人、中标人、合同签订人必须一致。
(二)中标人若因生产与经营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和购买农业保险的,由中 标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三)中标人的生产经营行为与招标人无关,因生产及经营所发生的一切 安全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四)中标人承包的土地其中1163亩在承包期内享受国家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等惠农政策,最终补贴面积和标准以当地政府涉农部门根据有关政策 审核结果为准。
(五)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遵守土地 租赁合同约定条款。
第三章 投标说明
1、勘察现场
自行勘察现场。联系人:康先生,联系电话:13507666437。
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视为完全知晓标的情况,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不得 以未勘察现场为由拒绝领受标的。
2、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0-
9的大写分别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每个投标人只能进 行一次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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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投标文件五份。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 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 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 性负责。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除将投标 报价表装订在投标文件之中外,还应另外再单独密封递交一份,并在密封包 装上标明“投标报价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4、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5、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在相关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缴纳代理服务费。
6、中标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交清合 同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度的土地租金,并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日期:2023年7月20日下午18时00分,逾期为无 效投标。
7.2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且在十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无息)其中的一部分(按照50元/亩的标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 金,余款转为土地租金;如果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投标人未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全额无息退还。
8、代理服务费:12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
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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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
资 格 评 审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的自然人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未满60周岁的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信用中国 |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无失信行为或者不良 记录 | 与“河南省五三农场”“河南省豫南监狱”经济交 往中无失信行为或者不良记录。 | |
评审 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符 合 性 评 审 | 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 | 与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等证件一致。 |
投标函签字或盖章 | 符合“投标函”格式要求 | |
租赁期限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报价 | 不低于标底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 |
1、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
2、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 文件视为无效标(即废标)。
2.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2.2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恶意串标或者操纵投标的;
2.3投标报价低于标底的;
2.4无投标报价、进行多个报价或者拒不按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澄清说 明或补正的;
2.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6投标文件书写不清,无法辨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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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以上七种情形的,为有效标,参与投标文件的详细 评审。如果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 的,则重新招标。
3、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议,按照 不低于标底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中标人。如有多个投标人出现相同最高报 价的,则继续进行投标,直至确定一名最高有效报价投标人为中标人为止。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条款和内容)
甲方: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河南省五三农场第
号标段(第二责任区)土地的租赁事宜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1.合同宗地位置和面积
1.1本合同租赁土地为河南省五三农场第 号标段(第二责任区)土地(土地宗号:
),位于正阳县兰青乡胡堂村和兰青村境内。
1.2租赁土地面积为1326.77亩。
2.合同期限
三年,即从2023年10月10日起至2026年10月9日止。
3.租赁用途
租赁土地为农用地,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依法依规管理使用。
4.土地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 9 -
4.1本合同期内,每年每亩租金元(元),合计年租金元(元)。
4.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按50元/亩的标准向甲方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共计元(
元)。待合同期满后,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全额无息退还。
4.3租赁土地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和通过银行支付的方式。即乙方在签 订合同时将第一年度土地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交至甲方下列帐户,以后年度的土地租金于每年8月10日前交清:
开户名称:河南省五三农场承包土地工人工资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泰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02912050204837
5.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依法享有该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5.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使用土地,乙方若 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及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收回土地,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所收取的租 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3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不包括地下资源及埋藏物。甲方可以有偿向 乙方提供现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按甲方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并 签订有偿使用协议。
5.4合同到期时,租赁合同终止,该合同涉及的土地自动归属甲方。属 乙方所有的地上附属物、在产品、产成品因清理不及时,影响甲方正常使用 土地,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清理其租赁土地上的附属物和 在产品、产成品等,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10 -
6.1租赁期内,乙方对所租赁土地行使管理权、使用权和经营收益权,并接受甲方监督。乙方不得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出售租赁土地,否则甲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2乙方租赁土地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活动均与甲方无关,盈亏自负,风险自担。因生产经营等行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豫南监狱”、“五三农场”以及甲方下属单位 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 承担。
6.4租赁期内,其中1163亩享受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最 终补贴面积和标准以当地政府涉农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结果为准。
6.5乙方在土地租赁期内必须保持所租赁土地的地形地貌和附属物的 完好,不得改变现有使用性质。不准在租赁土地内修造房舍、大棚,不准埋 坟、修墓、平界沟、取土、打坯,不准种植与小麦、玉米等作物季节不一致的 农作物、蔬菜,不准种植药材、草类、苗木等植物,不准种植超过一年期的多 年生作物。
6.6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维护好租赁土地边界,清挖好界沟,禁止任何 人侵占租赁土地,确保土地不流失。
6.7乙方应维护和保护好租赁土地内的机井、供电线路、供排水渠道等 农业基础设施,确保不被人为损坏。乙方要合理使用并管护好其租赁土地区 域内属于甲方的生产道路,不得被第三方侵占或破坏生产道路。
6.8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如有违反,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9乙方在租赁期内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当 地政府关于秸杆禁烧的有关规定,加强所租赁土地内的供电设施、灌溉设施、机井、坑塘、沟渠等的管理,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与甲方无关,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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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乙方在租赁期内应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禁止在租赁 土地内从事具有污染土地和环境的养殖业、加工业等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 租赁土地内排放、倾倒污染物(包括第三方),若发生环保事故时,应当及时 报告当地政府和农场职能部门,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发生环保事件被当 地政府部门查处或媒体曝光,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终 止合同。
6.11乙方租赁期内若需用电,由乙方同当地电力部门协商、自行解决。乙方用电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6.12乙方因生产经营,在所租赁的土地内建设农业项目,需要新打机井、硬化机耕道路、新增其他农业设施,所占用土地面积不扣减租赁土地计费 面积。乙方承担增建设施的全部费用和责任,且本合同到期时,所增建设施 无偿自动转移给甲方。
6.13合同到期时,乙方所租赁的土地自动归属给甲方。合同到期前,乙 方应将所租赁土地上归属乙方所有的地上附属物和在产品、产成品等资产 清理完毕,超期不清理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其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自 动无偿转移给甲方。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并承担甲方因清理上述资产所 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7.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 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年租金30%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由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7.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土地流失的,乙方按每亩4万元的标准依据 土地流失面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 责任。
7.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所租赁土地被第三方占有或使用,占用期间乙方 按每亩1500元的标准依据占用面积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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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租赁期间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所租赁土地区域内地上附属物、农 业基础设施、生产道路损坏的,按其实际损失价值赔偿(自然灾害造成的损 失或自然损坏除外)。
7.5乙方不遵守地方政府的秸杆禁烧规定,受到地方政府的通报或处罚 的,甲方按每亩100元的标准依据过火面积扣除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并 且将乙方列入甲方失信承租户名单。
7.6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租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重新招租。
8.其它约定
8.1关于土地使用权移交有关事宜: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现场指界,视为双方土地使用权的移交。自租赁合同约定的起始日起,乙方享有该宗土 地的管理权、使用权和经营收益权。
8.2租赁期内,因政府公共事业而建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宗土地或因公 共事业建设征收、征用该宗土地对乙方造成影响的,甲方无需对乙方作任何 经济上的补偿。
8.3租赁期内,若租赁土地被国家或当地政府依法征收、征用,由甲方 与征收、征用单位签订合同并结算,其中属于乙方资产的青苗、地上附着物 的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属于甲方土地权属和资产的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甲方按合同约定亩租金标准向乙方退还当期占用期间的土地租金。
8.4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及上级重大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 无法履行的,该合同终止,且不属双方违约,甲方按月平均租金向乙方退付 剩余租期的租金。
8.5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6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 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9.1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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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诉讼;诉讼法院为正阳县人民法院。
10.附则
10.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0.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乙方为自然人的,按压指印)后生效。
10.3本合同所涉金额单位为人民币。
甲方:(章)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 14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1.投标人是独立法人的,投标文件需电脑填写打印。
2.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空白处需填写的内容可以手填
或电脑填写打印。
- 15 -
(一)独立法人投标文件格式
河南省五三农场土地租赁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MD-CH-【2023】27号
投标人:(全称并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16 -
一、投标函
致:河南省五三农场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贵方的项目名称为河南省五三农场土地租赁项 目招标文件,并经过对现场的勘察,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次公 开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 本项目招标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经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要 求及其他招标资料后,我方投标报价:元/亩/年;租赁期限:三年。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 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 的权利。
3、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足额交纳有关费用及保证 金,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4、投标人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 17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全称并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 18 -
授权委托书
本 人(姓 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负责河南省五三农场土地
租赁项目。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
、 修 改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文 件 、 签 订 合 同 和 处 理 有 关 事 宜 , 其 法 律
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查验原件)
投 标 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年月日
.
- 19 -
三、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河南省五三农场土地租赁项目 |
投标人 |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元/亩/年 大写: (每年每亩) |
租赁期限 | 三年 |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0-
9的大写分别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每个投标人只能进 行一次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投标人:(全称并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 20 -
四、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做到投标文件里,原件开标时审查)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与“河南省五三农场”“河南省豫南监狱”经济交往中无失信行为或者
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 21 -
(二)自然人投标文件格式
河南省五三农场土地租赁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MD-CH-【2023】27号
投标人:(签字并摁手印)
年月日
- 22 -
一、投标函
致:河南省五三农场
我已全面阅读和研究贵方的项目名称为河南省五三农场土地租赁项目 招标文件,并经过对现场的勘察,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次公开 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 项目招标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经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要求 及其他招标资料后,我的投标报价是:元/亩/年;租赁期限:三年。
据此函,我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 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 利。
3、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足额交纳有关费用及保证 金,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4、投标人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投标人:(签字并摁手印)
年月日
- 23 -
二、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河南省五三农场土地租赁项目 |
投标人 |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元/亩/年 大写: (每年每亩) |
租赁期限 | 三年 |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填写均要求大写,0-
9的大写分别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每个投标人只能进 行一次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投标人:(签字并摁手印)
日期:年月日
- 24 -
三、证明材料
1、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做到投标文件里,原件开标时审查)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格式)
致:河南省五三农场
我本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此承诺。
投标人:(签字并摁手印)
年月日
3、与“河南省五三农场”“河南省豫南监狱”经济交往中无失信行为或者不良 记录的承诺(格式)
致:河南省五三农场
我本人与“河南省五三农场”“河南省豫南监狱”经济交往中无失信行为 或者不良记录。
特此承诺。
投标人:(签字并摁手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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