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库室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金额
46.5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yh-230501
预算金额46.59万元
招标公司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洋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工19156497
中标公司安徽安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6.5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AHYH-230501(招标文件编号:AHYH-230501)
二、项目名称: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库室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安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万佛路春江河滨花园F7号楼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46.590689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杨天骄、费丽君、惠晓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础,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65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大别山路安丰大厦501室,联系电话:191564977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寿春路艾莱依工业园对面
联系方式:18230465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洋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大别山路安丰大厦501室
联系方式:19156497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 19156497717
二、项目名称: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库室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安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万佛路春江河滨花园F7号楼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46.590689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安徽安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库室改造工程 |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办公楼一楼至四楼维修改造工程位于六安市寿春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培训基地,主要内容为综合楼部分洁具吊顶拆除、部分墙地砖拆除、新增隔墙、水电安装、塑胶地面等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60日历天 | 姚三东 | 皖23413156379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杨天骄、费丽君、惠晓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础,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65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大别山路安丰大厦501室,联系电话:191564977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寿春路艾莱依工业园对面
联系方式:18230465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洋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大别山路安丰大厦501室
联系方式:19156497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 1915649771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