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lh-2023-014-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024-2469088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芦玲玲024-3132515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8
公告正文

沈阳建筑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食堂档口合作方招募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编号//项目编号:LNLH-2023-014-03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建筑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的委托,就以下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一)第一餐饮中心:

1、共设有点位8处,具体如下:

序号

点位

位 置

经营类别

窗口费(固定)

(月/元)

最低

提点比例

规定最低销售额(元/月)

1

2-2

一食堂二楼右侧2号窗口

螺蛳粉

1400元

销售额的25%

24000

2

2-18

一食堂二楼大厅西门出口处

火锅鸡(用电)

600元

销售额的25%

80000

3

1-1

一食堂一楼右侧1号窗口

川味套餐

1800元

销售额的25%

24000

4

1-2

一食堂一楼右侧2号窗口

蒸制面食

1400元

销售额的25%

24000

5

1-3

一食堂一楼右侧3号窗口

加盟风味套餐

(不含第一餐饮中心食堂现有和预招品种)

1400元

销售额的25%

24000

6

1-4

一食堂一楼右侧4号窗口

加盟风味套餐

(不含第一餐饮中心食堂现有和预招品种)

1400元

销售额的25%

24000

7

1-7

一食堂一楼右侧7号、8号窗口

预制菜风味套餐

1200元

销售额的25%

23000

8

1-15

一食堂一楼右侧15-16号窗口

汤饼类食品

600元

销售额的25%

20000

一食堂一楼现有品种

汉堡类、粥品类、羊杂面、盟锅蒸饭、

火勺羊汤类、梅菜扣肉饼

一食堂二楼现有品种

烤肉饭、港式叉烧饭、馋嘴鱼米饭套餐、果汁、韩食、大肉面、兰州拉面、炒饭、盖浇饭、烤盘饭、烤鸭饭、汤饼类、老鸭粉、米线、陕西牛肉面、羊肉面、油泼面、牛杂面、泡馍、凉皮、米粉



(二)第二餐饮中心:

(1)共设有点位8处,具体如下:

序号

点位

位 置

经营类别

窗口费

(月/元)

最低

提点比例

规定最低销售额(元/月)

1

2-7

二食堂二楼左侧1号窗口

老鸭粉或米线类为主

800元

销售额的 25%

24000

2

2-2

二食堂二楼左侧6号窗口

汉堡、米饭类为主

800元

销售额的 25%

24000

3

2-25

二食堂二楼右侧3号窗口

面食、汤饼类为主

800元

销售额的 25%

24000

4

4-7

四食堂北侧1号窗口

中餐自选餐

1200元

销售额的 25%

150000

5

4-8

四食堂西侧右序1号窗口

抻面为主

500元

销售额的 25%

20000

6

4-9

四食堂西侧右序2号窗口

鱼类饭为主,例如馋嘴鱼饭

500元

销售额的 25%

20000

7

4-10

四食堂西侧右序3号窗口

面食或面条类为主

500元

销售额的 25%

20000

8

4-12

四食堂西侧右序11号窗口

(紧邻超市)

自制饮品类

500元

销售额的 25%

20000

二食堂现有品种

烤盘饭、烤鸭饭、牛肉饭、兰州抻面、石板饭、意式简餐、鸡排饭(各类炒饭)、猪脚饭、羊杂面、螺蛳粉、新疆炒米粉、炸串、果汁类、私房焖肉饭、蟹黄捞面、牛肉汤、饸饹面、以太茶(饮品系列)

四食堂现有品种

武汉热干面、炒饭炒河粉系列、鸡排饭、烤肉饭、鸡腿饭、猪肉汤汁饭(各类盖饭)、羊汤、烧麦、筋饼、小笼包、重庆小面、各类卤面、炒面



注:1、为了保证良性经营,合作方的经营品种不能与食堂现有品种相同。拟经营品种应为加盟品种,或餐饮实体直营品种。

2、管理费的收取

(1)窗口管理费:包含洗消费用、保洁费用、公共服务费等。

(2)经营管理费:经营期间校方按照合作点位所对应的提点比例收取经营管理费,本经营管理费包含水电费、燃气费。

(3)设备折旧费:以实际使用学校设备数量为准,自备设备无折旧费。

3、合作档口(点位)规定每月最低销售额,若实际销售额小于最低销售额,校方将按照最低销售额收取经营管理费(最低销售额在6、7月、1月下调20%)。

供应商须对所投包组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每包单独制作响应文件,意向合作方须对具体档口(点位)进行投标,档口(点位)可兼中兼得,每个合作方最多兼中3个档口(点位)。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合格合作方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2)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加盟协议及加盟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3)合作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食品类健康证明。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23年01月28日8:30起至2023年02月02日16:30止,供应商在上述期间内,携带或将下列报名信息发送至lnlhzbgs@163.com: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信息,并附营业执照、1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联系代理公司。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四、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08日10:00(北京时间)。

五、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磋商会议于2023年02月08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七、磋商公告发布媒体

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东北新闻网:http://zfcg.nen.com.cn/index.html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建筑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024-24690880



名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 芦玲玲、许帅宏、刘戎、李美玲 024-31325151

邮箱地址: lnlhzbgs@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5991510201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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