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凌源市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化建设(设备)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382-001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凌源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0421-6257020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嘉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国金秋0421-65677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凌源市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化建设(设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382-00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凌源市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化建设(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6、“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1)年”应与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六、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 3)年”一致,现将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6、澄清为:“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3)年 ”。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7日 09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提交至邮箱(本项目接收加密备份文件电子邮箱:2239254807@qq.com),并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6.本项目采用远程直播开标,投标(响应)文件必须用实体 CA 锁或移动CA锁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 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 CA 锁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采购不再接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凌源市公安局
地  址:木兰山路12号
联系方式:0421-6257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嘉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南环西路(碧水云天小区5#)187幢010110
联系方式:0421-6567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国金秋
电  话:0421-656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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