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伊宁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补助项目四标段、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伊宁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补助项目二标段、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伊宁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补助项目一标段、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伊宁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补助项目三标段[采购公告]
金额
9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lxs-2023009
预算金额96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丽华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婷婷1330999121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伊宁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补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伊宁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补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XS-2023009
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伊宁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补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一标段:960000.00元;二标段:290000.00;三标段:200000.00元;四标段:200000.00元
最高限价:一标段:960000.00元;二标段:290000.00;三标段:200000.00元;四标段:200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一标段:伊宁市2023年光肩星天牛综合防治项目;二标段:伊宁市2023年白蜡窄吉丁综合防治项目;三标段:伊宁市2023年鼠(兔)害综合防治(预防)项目;四标段:伊宁市2023年山区天然林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补助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必须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2日至2023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3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35547618(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如已加入,无需重复加入,所有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伊宁市
项目联系人:叶丽华
项目联系电话:0999-8359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香水湾精品酒店5楼
项目联系人:姚婷婷    
项目联系电话:133099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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