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青县法务培训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需求公示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淄博融锋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徐达0533-6960378
招标代理机构淄博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彦彦0533-23879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高青县法务培训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高青县法务培训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本次采购共1个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建设规模:高青县法务培训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位于淄博市高青县田镇镇,黄河路以南,东邹路以东。法务培训射击馆:建筑面积:9268.36m2,地上三层,混凝土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公寓楼:建筑面积:3687.22m2,地下一层、地上二层,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2、服务地点:淄博市高青县田镇镇,黄河路以南,东邹路以东。3、质量要求:合格且通过采购人的验收。3、服务要求: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等全部事项的监理,包括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12月3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2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机构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淄博融锋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达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田镇街道高苑路15号
电话(传真):0533-6960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淄博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老董家古玩文化市场34号
联系人:李彦彦
电话(传真):0533-2387968
3.监督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田镇街道高苑路15号
联系人:李剑
电话(传真):0533-6966507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高青县法务培训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高青县法务培训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本次采购共1个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建设规模:高青县法务培训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位于淄博市高青县田镇镇,黄河路以南,东邹路以东。法务培训射击馆:建筑面积:9268.36m2,地上三层,混凝土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公寓楼:建筑面积:3687.22m2,地下一层、地上二层,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2、服务地点:淄博市高青县田镇镇,黄河路以南,东邹路以东。3、质量要求:合格且通过采购人的验收。3、服务要求: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等全部事项的监理,包括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12月3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2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机构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淄博融锋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达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田镇街道高苑路15号
电话(传真):0533-6960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淄博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老董家古玩文化市场34号
联系人:李彦彦
电话(传真):0533-2387968
3.监督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田镇街道高苑路15号
联系人:李剑
电话(传真):0533-6966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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