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铅山县葛仙山镇春天坞、金刚等共五个煤矿的煤矸石处置
金额
390.2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2021pk00020
预算金额390.2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50793028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JX2021PK00020
项目名称: 铅山县葛仙山镇春天坞、金刚等共五个煤矿的煤矸石处置
标的名称: 铅山县葛仙山镇金刚煤矿煤矸石处置(转让底价:390.29万元);铅山县葛仙山镇长生煤矿煤矸石处置(转让底价:85.038万元);铅山县葛仙山镇钟鼓山煤矿煤矸石处置(转让底价:63.006万元);铅山县葛仙山镇春天坞煤矿煤矸石处置(转让底价:57.544万元);铅山县葛仙山镇祥龙煤矿煤矸石处置(转让底价:12.415万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1-01-15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1-01-29
项目简介: 铅山县葛仙山镇金刚煤矿煤矸石处置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丰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饶丰和评字【2020】第151、146、144、142、152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现场交接后,不对受让方作多退少补,或成交价款增补、递减,由受让方承担该标的物数量风险,且受让方还应自行负责保管丶运输、安全等费用。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受让方应于拍卖成交后,标的交付前,交纳履约保证金(详见重大事项附件)。合同期满后,未违约的前提下,合同履约保证金将无息返还。 4.标的交付后,标的物的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运,详见重大事项附件。 5.标的交付后,受让方在搬运标的物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自行承担全部安全事故责任,自行负责全部所需费用。 6.受让方在搬运标的物过程中,每辆车最大载货量不得超过20吨。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有保留价的拍卖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费用承担:由受让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_3_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_20_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cqjy.jxcq.org:8088/)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1月29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拍卖手续办理地址: 详情咨询: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079302856(张女士)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203103090000002468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1年2月2日10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833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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