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ZTHHJW2024-051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监控、全站仪、GYK运行揭示自动复核系统、GYK便携式发码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hhjw2024-05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利东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2
公告正文

 

ZTHHJW2024-051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监控、全站仪、GYK运行揭示自动复核系统、GYK便携式发码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HHJW2024-05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ZTHHJW2024-051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监控、全站仪、GYK运行揭示自动复核系统、GYK便携式发码器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安全监控、全站仪、GYK运行揭示自动复核系统、GYK便携式发码器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安全监控、全站仪、GYK运行揭示自动复核系统、GYK便携式发码器采购项目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一包件安全监控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应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其他要求:
6.1.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在铁路行业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相应物资的合同协议书和发票。
6.2企业需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此招标物资。
6.3配套软件为投标人独立研发,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6.4提供投标产品满足接入局集团公司既有铁路安全防控管理系统相关证明资料(工务段或集团公司工务部出具)
6.5网络安全可靠,系统平台需通过呼和铁路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S2A2G2及以上的评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6系统软件平台须通过铁路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级技术评审。
二包件全站仪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应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有效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代理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提供型式批准证书扫描件。
6.2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国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和进口报关单。 
6.3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产品国铁应用业绩不少于三份(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提供投标产品在铁路局站段使用报告不少于一份。
三.包件GYK运行揭示自动复核系统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应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有效的授权书的代理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其他要求:
6.1投标厂家须提供近2年内同类产品运行揭示自动复核系统的销售业绩证明。
6.2投标产品须通过局级及以上技术评审,并取得技术评审证书。通过省级质量检测中心的质量检测并出具相关检验报告。
6.3投标厂家须出具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决定书、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CRCC认证证书。 
6.4投标产品必须保证复核后的揭示数据不影响GYK的正常运行,并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须提供既有GYK设备厂家出具的兼容证明。
四包件GYK便携式发码器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应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有效的授权书的代理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其他要求:
6.1投标厂家须提供近2年内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
6.2投标产品必须与段既有发码器设备实现配件互换,软硬件完全兼容。并保证升级换代后的GYK160产品也能适用。同时提供既有GYK设备厂家出具的兼容证明。
6.3投标产品须通过局级及以上技术评审,并取得技术评审证书。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3月11日 18:35至2024年3月18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王利东

电   话: 13734846844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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