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科创中心租赁中小企业办公用房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金额
125.9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yfx-2023-0101
预算金额125.97万元
招标公司沧州市科技创业中心
招标联系人王俊丽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英菲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侯振0317-7527280
中标公司沧州靖烨科技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5.9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科创中心租赁中小企业办公用房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 |||||||||||||||||||||||||||||||
发布时间: 2023-02-06 | |||||||||||||||||||||||||||||||
一、项目编号: HBYFX-2023-0101 二、项目名称: 科创中心租赁中小企业办公用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胡建刚(评标主任)、张振堂(采购人代表)、李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078.2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算中标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沧州市科技创业中心本级 地址 : 沧州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 王俊丽 0317-3096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英菲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南门步行街上海广场二期-4-2001 联系方式 : 侯振 0317-7527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侯振 电话: 0317-7527280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终稿终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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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2-06 地域: 沧州市经济开发区 采购人: 沧州市科技创业中心本级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1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沧州市科技创业中心的创业中心租
赁中小企业办公用房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科创中心租赁中小企业办公用房项目,属于租赁和商业服务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沧州靖烨科技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五营业收入为1800万元,资
产总额为50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小担相应责
企业名称(盖章):沧州燕焊科技园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02月01日
科创中心租赁中小企业办公用房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BYFX-2023-0101
采购人:沧州市科技创业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英菲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一月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科创中心租赁中小企业办公用房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2月2日09点30分(北京吋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YFX-2023-0101
项目名称:科创中心租赁中小企业办公用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3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办公用房可租赁面积合计6000平方米以上;其所在的场地(院落)应具备安全性。具备免费停车位。由于招标人后期管理工作需要,须坐落在沧州经济开发区内。根据后续办公使用需要允许招标人对办公室进行重新装修。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能够证明房产所有权权属的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登陆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400-998-0000。
售价: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CZTF)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线下磋商地点为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供应商无需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沧州开发区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092987;
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7527280;
1、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未能及时下载磋商文件、递交并解密响应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沧州市科技创业中心
地址:沧州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王俊丽0317-3096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英菲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南门步行街上海广场二期-4-2001
联系方式:侯振0317-7527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振
电话:0317-7527280
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科创中心租赁中小企业办公用房项目
二、预算金额:1300000.00元(人民币)
三、采购用途:租赁中小企业办公用房。
四、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为租赁办公用房,以满足办公及使用的需要。
2、◆可供招标人租赁的办公用房,供应商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能够证明房产所有权权属的相关证明资料。
3、◆办公用房可租赁面积合计6000平方米以上;其所在的场地(院落)应具备安全性。具备免费停车位。由于招标人后期管理工作需要,须坐落在沧州经济开发区内。根据后续办公使用需要允许招标人对办公室进行重新装修。
4、交通便利,水、电、排水、通讯网络等设施齐全,采光、通风良好,保证24小时不断电。布局、结构等,应适宜办公使用,环境干净整洁,应具备基本的装修,适宜直接入驻办公或入驻使用。
5、采购人入驻使用及租赁期间的水电暖的维修事项,以及租赁期间的基本办公及使用条件的保障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
6、交付使用的标准及条件:
整体布局适宜办公使用。具备消防安全设施,满足消防要求。窗户:采光、密封良好,干净整洁、无损坏。照明良好,满足办公使用的需求。墙面:涂料粉刷,白色。地面:干净整洁。走廊:其布置适宜办公使用,涂料刷白墙面,吊顶,通风良好。卫生间:具有卫生间;地面、墙面具备防水;照明良好。外立面:干净整洁。屋顶或顶层防水良好。
7、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采购的报价应含租赁费及相关税费(不包括日常工作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中央空调的采暖费、制冷费)。
采购内容及要求内标记“◆”部分如不能全部满足,即视为此次投标无效。
五、商务要求:
1、投标报价:项目最高限价总价:1300000.00元(人民币),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3、付款方式:签订租赁合同后,采购人按壹年为一期预付租金的方式支付租金,成交供应商应先出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租金。
4、项目验收要求: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
5、项目地点:沧州经济开发区境内;
6、售后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7、质量标准:合格。
七、其他说明: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招标费用:
2.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算中标服务费。该中标服务费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电汇、转账、全国统一汇票等方式一次性交纳。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综合考虑。
2.3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河北英菲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拷贝有投标文件的电子U盘3份和纸质版文件,要求3份U盘的资料及纸质版文件与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纸质版文件的份数依据釆购单位和政府釆购监管部门的要求为准,由招标公司另行通知。
第三部分磋商须知
1、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经资格审査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方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磋商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其真实的数据及公司状况,按照磋商项目说明,并根据本磋商文件内容编制实质性响应文件。
6、本磋商文件项目要求部分采购人负责解释,其他部分由河北英菲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7、如投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应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函件等形式通知河北英菲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否则过期不予受理。
8、本项目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等网站发布项目的澄清、更正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及时查看。
9、磋商响应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10、磋商响应文件、最终报价单及澄清文件,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1、磋商文件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12、磋商响应文件的要求
12.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登录系统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入口,在系统首页资料下载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沧州版)。投标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2投标单位应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磋商响应文件加密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投标单位,需进行企业CA注册。)
12.3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单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
12.4签字及盖章要求:投标供应商的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签字或印章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可使用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也可由本人在磋商文件要求的签字位置纸质亲笔签字后扫描图片附在电子投标文件指定位置。
13、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
13.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为准。
13.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投标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0311-66635062/4009980000咨询。
13.3投标供应商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供应商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不必抵达幵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幵标大厅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幵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13.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在线签到。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根据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投标供应商)(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中下载http://www.hebpr.cn/hbjyzx/bszn/006009/moreinfo.html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投标供应商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13.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
13.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13.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音响)等;建议投标供应商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3.8在电子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根据情况暂停交易。待问题解决后,经相关部门同意,再重新组织开展交易活动。
13.9所有投标供应商均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若经查属虚假、无效资料,取消其参加招标权利和中标资格。
14、磋商内容:
14.1对磋商响应资料进行审査。
14.2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评定。
14.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15、磋商程序:
15.1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共3人单数组成,专家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二,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5.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电子交易系统,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选择在线完成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电子交易系统上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投标文件并查看所上传文件的完整性,确保递交的投标文件正确无误。
15.3本项目开标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幵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15.3.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系统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各投标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最终版)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供应商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投标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15.3.2可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15.3.3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投标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投标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不能参与后续流程。
15.3.4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地址: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o
15.3.5投标供应商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由河北英菲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公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唱标结束后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无论投标供应商代表是否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都不影响整个开标会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15.4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首先对投标供应商投标资格资料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15.5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评定,审査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15.6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作记录,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5.7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应由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5.8投标供应商二次或多次报价。磋商结束后,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及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所做的调整,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或多次报价。二次或多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提交二次或多次报价表(不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要求二次或多次报价表的填写、签字、盖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以在线报价形式提交。
16、磋商成交的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为候选供应商。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17、磋商期间澄清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18、磋商投标供应商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进行旨在影响中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否则河北英菲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有权中止采购活动或取消该磋商投标供应商的磋商资格。
19、有以下情况之一,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予以拒绝。
19.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提供资料不全、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19.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印签及加盖公章的。
19.3磋商响应文件文字及数据书写不清,难以辨认的。
19.4提供虚假资料及证明文件的。
19.5磋商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交易系统。
19.6恶意低价竞标,经磋商小组认定价格不合理的。
19.7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19.8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或磋商小组依法认定的其他情况。
20、在项目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
20.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0.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0.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人最高限价的;
20.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错误修正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投标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且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2.1投标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2质疑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
2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2.4事实依据;
22.5必要的法律依据;
22.6投标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截图打印页;
22.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3、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23.1河北英菲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排名,
提交采购人确认后确定中标供应商。如第一名不能履行合同,第二名递补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或由采购单位决定是否重新组织采购。
23.2河北英菲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将采购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并向中标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凭据一经发出,对中标供应商及采购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4、磋商结束后河北英菲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只宣布与中标结果有关的信息,
不向磋商投标供应商解释中标、未中标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至少一式五份,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各持两份、河北英菲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一份)。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供应商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6、除特殊说明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均须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及资料。
27、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如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特殊行业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法定代表人均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同一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允许分(子)公司参与投标活动,并出具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授权,分(子)公司资质按其总公司授权范围认定。
28、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29、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何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政府采购政策
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应当采购本国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否则按废标处理。
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米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办(2015)16号)规定给潜在投标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扶持政策说明:
(1)根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采[2021]4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参标的,给予小微企业10%价格扣除优惠.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竞标报价给予扣除优惠。
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提供不予认可】。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业服务行业。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1、本磋商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
进入评标程序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首先审核以下资料,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格 条 件 |
1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 合格、有效 |
2 | 房屋产权证或能够证明房产所有权权属的相关证明资料 | 合格、有效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 合格、有效 |
4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声明函真实有效,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声明函真实有效 |
6 | 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社保资金等证明材料承诺函 | 具备并符合规定 |
7 |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的信用记录 | 无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现场查询为准) |
注:
(1)根据财库[2019]38号文件要求,以上资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投标人不需要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质上传”项中上传。
(2)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证件原件扫描件全部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3)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必须出示资格审查标准中的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4)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人须提供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
(5)以上证件不全者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二、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是否合格 |
1 | 磋商报价有效性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
2 | 响应文件格式完整性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
3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
4 | 合同履行期限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
5 | 其他 | 响应文件的其他方面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三、评分表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分 |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其它有效响应单位报价得分按此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10(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 | 磋商文件响应情况 | 5分 | 响应全面,描述完备、细致,完全满足且部分优于采购人需求得4.1-5分;响应较全面、细致,满足采购需求,得2.1-4分;基本响应招标人需求,但有缺陷或部分一般指标不满足需求,得0-2.0分。 |
3 | 整体实施方案 | 25分 | 根据各供应商整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打分:第一档,对本项目具体情况掌握清楚,分析全面透彻,符合实际,准确把握项目特点的得16.1-25 分;第二档,对本项目具体情况掌握基本清楚,分析基本到位,基本符合实际,基本把握项目特点的得 8.1-16.0分;第三档,对本项目具体情况掌握不清楚,分析不到位,不符合实际,不能准确把握项目特点的得 0-8.0分 |
4 | 服务总体目标 | 20分 | 根据服务总体目标优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第一档,服务总体目标详细、明确,标准高且切合实际的得14.1-20 分;第二档,服务总体目标明确,能够满足需求的得7.1-14.0分;第三档,服务总体目标基本符合要求的得0-7.0分 |
5 | 租赁期质保体系及措施 | 20分 | 根据租赁期质保体系、质保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第一档,租赁期质保体系、质保措施等科学、完善,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4.1-20分;第二档,租赁期质保体系、质保措施等较完善,满足项目基本需求的得7.1-14.0分;第三档,租赁期质保体系、质保措施等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7.0分; |
6 | 售后服务体系 | 20分 | 根据投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技术能力与承诺优劣进行综合比较评价:第一档,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完备,技术支持能力强,服务响应快等进行综合评价,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4.1-20分;第二档,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较好,售后服务体系完备,服务响应等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1-14.0分;第三档,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一般,服务响应差,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7.0分。 |
合计 | 100分 |
四、说明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按照“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审查,通过资格评审标准及符合性评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产品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要求按以下格式和内容编写。
2、要求投标供应商自行编写磋商响应文件目录页码和响应文件页码。
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釆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签)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磋商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报价表
四、偏离表
1、商务条款偏离表
2、技术条款偏离表
五、供应商资格审査需提供的全部资料
六、整体实施方案(依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七、服务总体目标(依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八、租赁期质保体系及措施(依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九、售后服务体系(依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十、投标供应商自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磋商响应函
致:(采购人)
根据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要求,我公司授权全权代表我公司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并提交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我方宣布承诺如下并为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资料(包括原件、扫描件)真实有效。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按磋商文件规定采购项目报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不作为最终报价),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
4、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已详细阅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6、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磋商文件的评分标准和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7、如果我方成交,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工作要求;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
8、我方磋商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
9、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活动并签署文件,则出具资格证明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全权处理我公司参加项目磋商活动的有关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需出具磋商供应商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三、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 | |
响应报价(元) | 大写: 元人民币 |
响应报价(元) | 小写: 元人民币 |
合同履行期限 | |
质量标准 | |
备注 |
填报说明:
本次采购的报价应含租赁费及相关税费(不包括日常工作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中央空调的采暖费、制冷费)。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四、偏离表
1、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磋商文件要求 | 文件响应情况 | 偏差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2、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 名称 | 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填写正偏或负偏) | 具体偏离描述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
投标人必须根据磋商文件响应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磋商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将不予推荐。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五、供应商资格审査需提供的全部资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屋产权证或能够证明房产所有权权属的相关证明资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社保资金等证明材料承诺函。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和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的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现场查询为准)。
8、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六、整体实施方案(依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七、服务总体目标(依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八、租赁期质保体系及措施(依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九、售后服务体系(依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十、投标供应商自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六部分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地址)号楼房间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租赁情况
房屋位置及面积:(地址)号楼房间位于,总建筑面积为㎡(以下简称为房屋)。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屋用于。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三、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四、租赁费用
1.费用合计为:元(大写:);
2.租金支付:签订租赁合同后,采购人按壹年为一期预付租金的方式支付租金,成交供应商应先出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租金。
3.支付方式:乙方通过银行转账到甲方账户或以支票方式支付租金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确保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或转租权,如有抵押或债务纠纷应向乙方明示,并自行处理。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相关合法证件及其抵押等行为不影响乙方正常租赁的承诺,并将合法证件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甲方监督入住客户遵守该园区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3.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房屋发生转让时,甲方应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该租赁区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甲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或乙方客户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对乙方客户的财产损失给予赔偿。
5.甲方将该房屋租给乙方后,应保证该房屋内水、电及通信等设备的正常使用。水、电及通信等设备在租赁期如有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该房屋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
2.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由乙方负责维修及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3.甲方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或处理突发事件采取避险措施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4.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乙方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无故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含6个月)。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及使用性质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保障该租赁区域正常使用的。
(2)甲方不能保证该租赁区域安全使用的。
八、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2.甲乙双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提前2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未及时检修房屋,因此造成乙方及其客户人身伤害或财产受损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乙方及客户。
九、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章)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注:本合同仅为样本格式,实际合同条款以双方签订为准。
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书 | ||||||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 )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 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进行了履约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型号、规格、配置标准 | 金额 | ||
合计 | ||||||
合计金额(大写): | ||||||
履约验收具体内容 | (按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 | |||||
质量检测机构意见 | ||||||
履约验收结论性意见 | (必须由验收小组填写。请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如经专家或质量检测机构验收,请附检测报告。)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
采购人代表签字 | ||||||
监督人员签字 | ||||||
代理机构签字 (盖章) | ||||||
采购人(公章) | ||||||
年 月 日 | ||||||
说明:本表一式四份,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一份。 |
附件: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若是中小企业单位(工程、服务)则需提供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4、参加政府釆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采购人)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5、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社保资金等证明材料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公司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公司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如我公司对以上条款提供虚假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通过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6、()次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 |
项目名称及编号 | |
响应报价 | 大写: 元 |
响应报价 | 小写: 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
质量标准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要求二次或多次报价表的填写、签字、盖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以在线报价形式提交。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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