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关键信息系统备援备份建设招标公告(2024-JC03-F1011)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c03-f1011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2
公告正文

某关键信息系统备援备份建设

采购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关键信息系统备援备份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4-JC03-F101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某关键信息系统备援备份建设

1

合同签订后,以需求单位通知进场时间为准,进场后6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广东省湛江市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00万元

3.最高限价:100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单位投标报价进行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未取得有效证书,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完成供应商注册。(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的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1024日至11 8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2:0017:30

(二)申领地点:(具体地址电话询问;办公电话:02028111372)。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提供有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二级(含)以上证书复印件,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未取得有效证书,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要求为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当天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现场查询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判定。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0/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22日10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评标室(4F)(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评标室(4F)(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物资采购室

办公电话:020-28111372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曾助理

办公电话:020-28111334

            采购代理机构:某单位

                               20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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