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全过程监理服务招标
金额
13.7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mc24fg075
预算金额13.76万元
招标联系人侯玉丰0871-6869816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1388871901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5
公告正文
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 全过程监理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YCMC24FG07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全过 程监理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767714万 元,招标人为安宁市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137677.14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 全过程监理服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 全过程监理服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或声明函,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公司 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后的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 满1年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 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 年度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材料。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声明 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 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相关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方式及时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 束后在上述官网统一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 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9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 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现场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4时 0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北京路金江小区融苑7栋二单元5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14 时0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北京路金江小区融苑7栋二单元501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宁市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 对“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全过程 监理服务招标”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1.1项目编号:YCMC24FG075。 1.2项目名称: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 系统全过程监理服务招标。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137677.14元。 1.5 最高限价:人民币137677.14元。 1.6采购需求:完成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 监测系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中标进场开始直至本项目结束所涉及的所有项目全过程监理, 具体按照招标人实际要求完成本项目监理工作)。 1.7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采购人书 面通知的监理进场的时间为准,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履行完全部监理服务。(采购 人对工期的调整或工期拖延,监理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或顺延,采购人不为此另外增加监 理服务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做考虑)。 1.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9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0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认真、 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保证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或声明函,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公司 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后的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 满1年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 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材料。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声明 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 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相关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方式及时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 束后在上述官网统一查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 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 午0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北京时间)。 3.2地址:昆明市北京路金江小区融苑7栋二单元501室。 3.3方式供应商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4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昆明市北京路金江小区融苑7栋二单元501室。 五、开启 5.1时间:2024年10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昆明市北京路金江小区融苑7栋二单元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 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安宁市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安宁市宁湖大厦14楼 联系人:侯玉丰 电 话:0871-68698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金江小区融苑7栋二单元501室 联系方式:13888719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玉丰(采购人)、杨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871-68698166(采购人)、13888719014(采购代理机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宁市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市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安宁市宁湖大厦14楼 联系人:侯玉丰 电 话:0871-686981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北京路金江小区融苑7栋二单元 501 室 联系人: 杨工 电 话: 13888719014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杨哦惠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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