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家岭沙子口王哥庄等基层派出所办公用房及公安分局监视居住执行场所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金额
130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青崂发改项【2024】59号
预算金额1300万元
招标公司崂山区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魏警官0532-55580085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旭0532-889934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金家岭沙子口王哥庄等基层派出所办公用房及公安分局监视居住执行场所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24/09/05 14:41:16 | ||
项目名称: | 金家岭沙子口王哥庄等基层派出所办公用房及公安分局监视居住执行场所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 ||
工程地点: | 金家岭派出所位于海尔路166号永业大厦一层,沙子口派出所位于九水东路626-1号汉河家园小区,王哥庄派出所位于江家土寨社区原村委办公楼,公安监视居住执行场所位于北宅街道五龙社区北宅交通所(五龙村委会西侧300米)。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财政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 工程类别: | Ⅲ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3000000.00元 | 工程造价: | 12367288.08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7354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青崂发改项【2024】59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崂山区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魏警官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55580085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崂山区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 | 招标单位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0号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魏警官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55580085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陈旭、钟建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993476 |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甲级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概况:对金家岭、沙子口、王哥庄三个派出所及公安分局监视居住所业务用房进行改造。 2.招标范围: 2.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相关后续服务。 2.2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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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2.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级资质。 2.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1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2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 1.3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4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项目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其中一名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指定牵头人,并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或同一标段中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上五年度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施工同类工程业绩: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设计同类工程业绩:投资额12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设计费2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大厅6楼 【第一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09-26 09:30 | ||||||||||||||||||
十二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魏警官,联系电话:0532-55580085,邮箱:/,传真:/,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0号 | |||||||||||||||||||||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8999737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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