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信号环境监测分系统意向公开(2024-JHHDGO-W1005)(第1包)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信号环境监测分系统”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部“某信号环境监测分系统”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一、采购意向公开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1

某信号环境监测分系统

信号环境监测分系统项目采购,主要包括宽带天线、射频信号处理主机、信号分析回放软件、容量数据存储模块

项目功能:根据用户需求设置频段,实时接收、监测显示、记录实验过程射频信号环境及其变化过程,辅助整系统掌握实验信号环境动态变化具备频谱分析、相位-时间、频率-时间、瀑布图、DOA、TOA等信号分析处理功能,用于信号实时分析及事后回放处理

1.工作频段不小于2-18GHz;

2.瞬时分析带宽:≥1GHz;

3.分析通道数量:≥2

4.扫描速度:≥50GHz/s;

5.数据记录:≥8T;

6.测频精度:优于0.1MHz;

7.灵敏度:优于-70dBm

8.设备需满足国产化要求。

95

202412

二、公示及受理期限:自发布日期起1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外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邮箱:dishengyoyo@126.com。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话:18363850539

注: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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