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媛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1
公告正文
申张线(张家港-江阴段)航道整治工程周家码头桥改建工程施工监控、试验检测及相关服务项目SZX-ZJMT-JKJC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申张线(张家港-江阴段)航道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申张线(张家港-江阴段)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交通发[2007]1302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苏州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对周家码头桥改建工程施工监控、试验检测及相关服务项目SZX-ZJMT-JKJC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申张线(张家港-江阴段)航道整治工程周家码头桥改建工程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夏市村。本项目主线起于北侧现状凤码路交叉口(桩号K0+000),南跨申张线,终于南侧现状夏市路(桩号K0+520),全长520m。桥孔布置:6×20+82.6+4×20m,主桥采用下承式钢管砼系杆拱,引桥采用预制空心板,桥梁全长287.84m,桥面宽8米。辅道A线起点夏市路,终点村道,全长112.828m。辅道B线起点夏市路,终点村道,全长75.361m。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周家码头桥改建工程施工监控、试验检测及相关服务项目SZX-ZJMT-JKJC1标段,主要内容:申张线(张家港-江阴段)航道整治工程周家码头桥改建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过程检测和交竣工阶段的检测工作、施工监控及动静载试验工作;工程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助航设施等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过程检测和交竣工阶段的检测工作等。
招标范围内工程涉及的分部、分项施工过程检测和原材料抽检,及交工、竣工验收前和缺陷责任期回访前的检测、施工监控、动静载试验工作及质量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
2.2.1试验检测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工作大纲、交工及竣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方案,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方案并且该方案需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
(2)上述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隐蔽工程及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标准试验的验证性检测等。
(3)钢结构的原材料检测、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涂层厚度检测、抗滑移系数检测、防腐涂料性能、漆膜厚度及附着力检测等。
(4)交工验收前检测、交工验收前外观检查、交工验收前内业资料检查、竣工验收前检测等。
(5)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后修复工程的质量检测。
(6)完成业主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2.2.2桥梁施工监控和动静载试验主要内容如下:
(1)施工监控:施工监控目标是保证桥梁成桥状态时结构的合理内力和线形,亦即通过理论计算分析和实际监测,找出桥梁施工过程中安装(立模)标高、张拉力等合理控制参数,确保施工过程中桥梁的实际运行轨迹尽量沿着其理论参考轨迹平顺地运行并最终达到其预定的成桥状态。主要施工监控内容与要求如下:
1)施工控制的计算分析
a、结构计算分析
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个阶段进行详细的变形计算和受力分析。计算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及成桥状态下结构变量的理论值,包括主梁标高、轴线偏位、张拉索力、温度及控制截面应力、变形等。
b、参数分析
结构参数敏感性分析的任务就是要确定对桥梁施工结构行为影响较大的设计参数。根据各个参数对结构状态影响的敏感程度,将设计参数分为主要设计参数和次要设计参数。在桥梁的施工控制中,着重考虑主要设计参数的修正。
2)施工监测系统
施工监测系统是大跨度桥梁施工控制系统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其内容包括:
a、结构设计参数监测
通过跟踪施工过程,获得结构真实状态,和理论计算值进行对比分析,修正理论设计参数和计算模型。
b、几何状态监测
几何形态监测的目的主要是获取已形成的实际几何形态。具体内容有:建立测量控制网、测量构件的标高和轴线偏位等。
此外,还应该做好基准点和位移测点的布置、施工线形的监测以及分析挠度变形的因素等工作。
c、应力监测
施工监测过程中应力观测是整个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主要包括:通过对构件主要控制截面的应力测试,可掌握构件在施工过程中的内力变化。
d、基础沉降测试
设置固定监测点,跟踪观测基础在施工过程中的沉降量。
e、支架预压观测
通过对支架预压过程的观测,掌握支架弹性变形及非弹性变形,为构件的拼装标高控制提供依据。
f、温度场监测
在主体结构上设置温度观测点,监测桥梁重要部位的温度分布,测定温度分布随时间和桥梁位置的变化规律,进而预测温度对结构挠度的影响。同时在各控制工况下测试温度场,根据实测温度场计算温度对结构变形和内力的影响。
(2)动静载试验主要内容如下:
①承担桩基质量及完整性检测等;
②承担全桥静载、动载试验检测工作;
在本工程中,桥梁静、动载试验检测的主要目的如下:
①检验成桥后结构强度、刚度,为交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提供科学依据;
②了解桥梁的荷载横向分布规律和受力性能,掌握其在荷载作用下的实际工作状态;
③测定桥梁结构的动力特性以及在试验荷载作用下的动力响应,以评估实际结构的动力性能;
④评定桥梁结构承载能力是否达到设计荷载标准;
⑤通过荷载试验建立桥梁初始技术档案。
2.2.3质量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完成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申报备案工作,对监理和施工单位工地试验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试验仪器检定及运转、试验人员到位情况、试验标准的应用、标准试验的批复、检测的频率等;不低于每两个月对各标段施工现场、工地试验室、材料储存及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一次巡查。
(2)每年配合业主开展质量月、质量专项活动,编写策划相关活动方案,做好活动总结;每季度编写和提炼质量工作总结。
(3)协助业主进行质量管理,促使项目高效高质量进行;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及专项检查,定期编制检测工作统计分析报告。
(4)每季度对施工单位质量通病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协助业主下发质量检查通报,对各类试验检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提出相关建议措施。
(5)协助业主完善项目质保体系,每季度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
(6)负责业主质量风险评估及质量风险清单制定工作,并每半年对施工单位质量风险评估及质量风险清单制定进行指导和评估。
(7)定期(每年不少于1次)开展质量工作方面的宣贯、培训、讲座,进行最新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的解读。
(8)每年不少于2次策划开展项目质量、试验等技能考核比赛。
(9)每月汇总各检测单位的检测数据,形成整个工程项目的月度检测报告提交招标人;每季度提交质量分析报告。
(10)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的检验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协助委托人进行试验检测相关管理工作;
(11)施工现场工艺行为和质量行为检查,提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意见。
(12)协助业主编制交竣工验收、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等质量检测报告。
2.3 计划服务期:从签订合同至项目竣工验收完为止。
试验检测人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试验检测及监控工作方案,该方案需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试验检测人在收到委托人的试验检测及监控指令后,必须保证在5日内进场,按照要求时间做好开展试验检测及监控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按照规定分阶段提交试验检测及监控报告(根据本合同段内需检测的工作内容按阶段及委托人指令分批次进场),试验检测人向委托人出具试验检测及监控报告。现场试验检测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各合同段的最终检测报告、工作报告及各合同段初步质量评分表及有关附件的电子文本。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企业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3.1.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完成过桥梁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2)投标人完成过主跨跨径不小于70米的桥梁施工监控项目。
注:桥梁试验检测和施工监控允许分别为两个项目。
3.1.3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或公路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担任过桥梁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或公路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担任过主跨跨径不小于70米的桥梁工程施工监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1.4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为A级(含暂定)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本项目要求的企业及人员业绩,工作内容中涵盖该项业绩即可。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6号
联 系 人:谢媛、黄海鸥
电    话:0512-68153080
传    真:0512-68153178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2栋7层
联 系 人:王女士、李先生
电    话:025-86602545(转8004)
传    真:025-86602545
工 作 QQ:2741163791(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工作邮箱:2741163791@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10:00;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10:3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
8.4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 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6月9日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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