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坡镇圩街道路升级改造工程(EPC)
金额
2387.4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8/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82056
预算金额2387.49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大同建工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生0668-28397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12/21
公告正文
长坡镇圩街道路升级改造工程(EPC)

招标公告

工程交易编号:20182056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坡镇圩街道路升级改造工程(EPC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高发改产业〔201828 文批准建设,现拟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 对本工程进行实施,建设资金来源是本级财政统筹 本项目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高州市长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现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387.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估算投资为1972.96万元。

本工程建设地点:高州市长坡镇长坡圩;建设规模:长坡圩镇街道升级改造工程包括玉湖路、广场西路、长安街、五星路、府前路等五条道路,总长度2904.3米;黑底化面积22920平方米;建设铺砌人行道29300平方米等;处理修复五条街道病害路面;黑底化五条街道的车行道铺建5cm厚的改性沥青;修建排水管道总长1700m;建设检查井一批;安装照明路灯107盏;种植绿化工程树木806棵;沿五条街安装交通标饰、标线一批。

2.2招标内容:

(1)勘察、设计的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概算编制、现场施工服务与监督、质量缺陷处理等服务工作。

2)施工的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批复的施工图,对全部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进行建设。

3)设计服务期及施工工期:

①勘察设计服务周期为 20 日历天(其中勘察服务周期 5 天,设计服务周期 15 天)。

②施工工期为 1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4)质量要求:

①勘察设计的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设计限额为总投资估算中的建安费,施工图预算及工程竣工结算均不能超出设计限额

②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5)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及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勘察负责人具备岩土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岩土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路桥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3.4广东省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未在茂名地区办理建筑行业企业入茂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日内到茂名市相应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5投标人财务现状况(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单位):

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须提交最近一年(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说明;成立时间不足1年(从截标之日起倒算)的投标人可不提交上述资料。(说明:对于当年6月份以后招标的项目,应要求投标人提供上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符合以下要求:

①本项目允许独立体(1 家单位)投标;也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最多为 2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②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于2018 11 30 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15.22.157/)网站首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 500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5. 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218.15.22.157/)”进行网上提问(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上“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开标时,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到达开标现场。如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的,需要提供其至少最近3个月(20188月至 10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

5.3对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如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 12 21 9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30 分至 9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州市府前路57号,电话:0668-6637866)。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州市长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生 联系电话:13902514952

招标代理:广东大同建工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0668-2839789

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668-6637866

高州市长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8113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