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定点采购】(小额工程)邹平市小清河唐口桥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定点采购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zzpgp-2021-0161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登朋18954180525
标书截止时间2021/08/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定点采购】(小额工程)邹平市小清河唐口桥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定点采购公告

  • 索引号:

    002005001007008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成文日期:

    2021-08-13

  • 标题:

    【定点采购】(小额工程)邹平市小清河唐口桥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定点采购公告

  • 发文字号:

  • 内容概述:

  • 发布日期: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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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额工程)邹平市小清河唐口桥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定点采购公告

    小额工程)邹平市小清河唐口桥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通过定点采购方式从邹平市政府采购小额建设工程定点供应商中选择合格的中标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编号:BZZPGP-2021-0161

    2、项目名称:(小额工程)邹平市小清河唐口桥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3、工程地点:邹平市孙镇东安村;

    4、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项目要求内的工程施工,共一个标段;

    5、项目控制价:450000.00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计划工期: 45日历天内完工;

    8、项目范围及人员、质量要求:

    (1)项目范围:施工项目要求内的工程施工及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

    (2)人员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的全部要求。

    (3)质量要求:合格;

    (4)质保期:房屋主体质保两年,防水质保五年。

    (5)其它要求:中标单位施工时应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有关规定,做好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确保各项制度落实施到位。施工安全由中标方负责。

    9、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审定值的90%,剩余10%自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10、其他说明事项:

    (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报价要求: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发包价(控制价)的6%(即投标报价不得高于423000.00元),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交纳时间:供应商成交后,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交纳金额:壹仟元人民币;

    收款单位: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

    银行账号:1571 0263 2

    (4)因疫情特殊时期,与采购人沟通后,本项目不建议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仅需在规定解密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注:规定解密时间为开标活动开始后30分钟内。)

    (5)中标企业确定:

    ①参与开标报价(包括远程解密)的合格供应商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按各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现场直接确定中标人;

    ②参与开标报价(包括远程解密)的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的,须重新组织项目;二次参与开标报价(包括远程解密)的供应商依然不满足三家的,按照价格优先原则,报价低者中标。

    ③如果出现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的确定应当在公告结束后第1个工作日内进行;出现网络故障的,视情顺延。

    (6)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做无效报价处理:

    ① 未按照定点采购通知书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的;

    ②未在规定时间内对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进行解密的(包括远程解密);(注:规定解密时间为开标活动开始后30分钟内。)

    ③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报价未保持一致。

    ④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盖章及签字。

    ⑤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如出现缺项、漏项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7)现场勘察:不统一组织现场勘查。(说明:项目位于邹平市孙镇小清河流域附近,地理位置特殊,地形地势复杂,对环境保护要求高,各投标单位应自行考虑各种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不再另行说明,招标人视为已全部包含在清单报价里。本报价包含清单编制费及图纸设计费用5000.00元。)

    二、项目参与条件:

    1、供应商须为邹平市政府采购小额建设工程已签约定点供应商中房屋建筑工程类企业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拟报项目经理未承担其它在建工程。

    三、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与方式:

    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8月18日17:00止登录滨州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投标供应商必须登录滨州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投标,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四、保证金缴纳:无。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9日10:00

    2、开标地点: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邹平市展览服务中心西区三楼,邹平市人民政府南1公里)。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报价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CA证书(电子印章)办理(包括新办、更新、补办及变更)须知》(滨州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综合下载)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六、递交报价文件及公开报价地点:

    1、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包括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和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报价清单等,格式详见附件及采购文件)通过滨州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ouping.bzggzyjy.gov.cn)“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

    2、公开报价地点:滨州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开标厅(邹平市鹤伴三路 388 号,邹平市展览服务中心西区三楼,邹平市人民政府正南一公里处,市民公园南邻)。因疫情特殊时期,本项目不建议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

    :1、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报价文件前,供应商应当按照制作工具的系统要求,在“标书信息确认”弹窗中填报投标报价、工期、质量要求以及项目负责人,用于公开唱标。

    2、按照制作工具的系统要求完成上述内容填报的同时,供应商还需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填写报价一览表。填写的内容与按照制作工具系统要求填报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按照制作工具系统要求填报的内容即公开唱标的内容为准,并进行修订。修正后的内容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3、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并加盖公章(包括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和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报价清单等),共一式四份

    4、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报价须保持一致。

    5、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须按要求盖章及签字。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

    地 址:邹平市驻地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885436709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县(区)舜华2000号怡科产业基地B1座11楼

    联系人:陈登朋

    联系电话:18954180525

    2021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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