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数智科技承揽“集团化工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计划管理模块建设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88.7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数智科技承揽“集团化工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计划管理模块建设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数智科技承揽“集团化工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计划管理模块建设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0523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05232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隋昕 电话:010-58134657
邮箱:20065065@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数智科技承揽“集团化工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计划管理模块建设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0523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05232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88.750000 | 294.28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业绩 | 中船风电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中船风电投资(北京)有限公司、2022年7月;2、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8月;3、中建八局管理自动化工具采购及技术服务项目合同、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2021年12月;4、数字化风电场工程建设平台、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2020年9月;5、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信息化系统PMS4.0、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7月;6、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平台、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9月;7、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平合(一期)、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3月;8、福建古雷 150 万吨/年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联合体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合同、福建中沙石化有限公司、2023年9月;9、中国建筑建造一体化项目、中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月31日;10、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二期)工程计划进度管理、廊坊中油龙慧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9月25日。 | 1、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集中管控平台建设、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2019.10;2、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7;3、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3。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隋昕 电话:010-58134657
邮箱:20065065@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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