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集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食用油、米、面粉)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集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食用油、米、面粉)将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承包人,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集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食用油、米、面粉)
2、项目地点:溧水区
3、发包类型:货物类
4、建设内容及规模:食堂食材(食用油、米、面粉)供货及配送服务。
5、控制价:折扣100%(最终费用=实际供货且验收合格数量×双方核定的价格,双方核定的价格为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内的食材以公布的一周内价格均价×折扣,在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外食材的核定价格为询价价格×折扣)
6、服务期:365天。
二、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政府单位或企事业单位的食堂食材(食用油或米或面粉)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配送人员的健康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在溧水自有或租有专用仓库(提供涵盖本项目服务期的房屋产权或租赁等相关材料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材料上能清晰注明仓库位置和面积。)
5、投标人须具有自有或租赁的车辆。[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的购买发票,车辆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车辆正面及内部照片(必须体现车牌号,车牌号须与车辆行驶证一致)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赁车辆需提供由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租用合同;车辆行驶证(所有人须为车辆承租单位或车辆承租单位法人代表)、车辆承租单位营业执照、车辆正面及内部照片(必须体现车牌号,车牌号须与车辆行驶证一致)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网站(http://www.lsqcjjt.com/)查看公告,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
五、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根据相应招标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发包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其他要求
1、未按公告要求准备报名资料、缴纳标书费用、完成报名的一律不予提供发包文件。
2、未按要求完成报名的,发包人将拒绝其投标。
八、获取发包文件时间及方式
1、获取发包文件时间: 2023 年 6 月 13 日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周末、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请在截止时间前报名,否则一律拒绝报名。
2、网上报名:投标单位需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被授权委托人电话及邮箱)、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及资料费转账成功截图(四者缺一不可)一起发送至372325662@qq.com邮箱,标书费需转账(收款单位:南京溧水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缴款账号:72220122000018214;开户行:宁波银行溧水支行,需备注投标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九、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 27日下午2:30 。
2、投标书递至: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2楼1207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
联 系 人: 刘工
联系电话:025-56225019、18115128817
传 真:/
一、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集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食用油、米、面粉)
2、项目地点:溧水区
3、发包类型:货物类
4、建设内容及规模:食堂食材(食用油、米、面粉)供货及配送服务。
5、控制价:折扣100%(最终费用=实际供货且验收合格数量×双方核定的价格,双方核定的价格为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内的食材以公布的一周内价格均价×折扣,在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外食材的核定价格为询价价格×折扣)
6、服务期:365天。
二、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政府单位或企事业单位的食堂食材(食用油或米或面粉)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配送人员的健康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在溧水自有或租有专用仓库(提供涵盖本项目服务期的房屋产权或租赁等相关材料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材料上能清晰注明仓库位置和面积。)
5、投标人须具有自有或租赁的车辆。[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的购买发票,车辆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车辆正面及内部照片(必须体现车牌号,车牌号须与车辆行驶证一致)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赁车辆需提供由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租用合同;车辆行驶证(所有人须为车辆承租单位或车辆承租单位法人代表)、车辆承租单位营业执照、车辆正面及内部照片(必须体现车牌号,车牌号须与车辆行驶证一致)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网站(http://www.lsqcjjt.com/)查看公告,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
五、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根据相应招标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发包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其他要求
1、未按公告要求准备报名资料、缴纳标书费用、完成报名的一律不予提供发包文件。
2、未按要求完成报名的,发包人将拒绝其投标。
八、获取发包文件时间及方式
1、获取发包文件时间: 2023 年 6 月 13 日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周末、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请在截止时间前报名,否则一律拒绝报名。
2、网上报名:投标单位需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被授权委托人电话及邮箱)、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及资料费转账成功截图(四者缺一不可)一起发送至372325662@qq.com邮箱,标书费需转账(收款单位:南京溧水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缴款账号:72220122000018214;开户行:宁波银行溧水支行,需备注投标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九、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 27日下午2:30 。
2、投标书递至: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2楼1207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
联 系 人: 刘工
联系电话:025-56225019、18115128817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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