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平桂区乡村振兴产业聚集区项目二期(A地块)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所属平桂区乡村振兴产业聚集区项目(项目代码:2111-451103-04-01-135281)已由贺州市平桂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州市平桂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桂区美妆产业园项目立项的批复(贺平发改审【2021】156号)》、《贺州市平桂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批准变更平桂区美妆产业园项目名称的函(贺平发改投资函【2021】42号)》和《贺州市平桂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桂区乡村振兴产业聚集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贺平发改审【2021】1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贺州市桂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待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A地块)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补充变更或优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平桂区乡村振兴产业聚集区项目二期(A地块)设计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PGZJZB2022设字04号 建设地点:贺州市平桂区希望西路与黄花山路交汇处西南侧A地块。 建设规模:建设位于贺州市希望西路与黄花山路交汇处西南侧102896.99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地块编号:A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用房等,出入口方向为东面(出入口不临城市道路,在绿化带上开设出入口需与城市管理部门协调)。该地块规划设计限值标准数据为:0.8≦容积率≦3.0,建筑系数≧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60m(有生产工艺和流程需要的工业厂房建筑高度不作规定性控制)。投标人的设计理念应贴合贺州市平桂区对美妆业招商引资的政策,至少有一栋单体建筑面积≧20000㎡,设计成果的总建筑面积(可合理设置地下空间)≦310136㎡。停车位配置需满足《贺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规范中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 招标范围:□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R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R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 R施工图设计招标 R其他:施工阶段的配合补充变更或优化设计(可预见性内容至少包含人防工程(如有)、景观工程、绿色建筑)【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大写)贰拾元整/平方米(¥20.00元/㎡),以总建筑面积310136㎡暂估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佰贰拾万零贰仟柒佰贰拾元整(¥6202720.0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R设计服务期限:718日历天,R定额期限718日历天【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或“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以下简称:“诚信库”)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建筑市场平台”)”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录入“桂建云”或“诚信库”或“建筑市场平台”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投标人信息在“桂建云”或“诚信库”或“建筑市场平台”系统均有信息录入的,以更新日期最新的系统显示信息为准。 3.4财务要求:应持有2018-2020或2019-2021年度(注:对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成立日期”至本项目投标截标日不足要求年数的投标人,只需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成立日期”所在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第三方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审定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审计),内容至少须含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诚信要求:投标人、拟派往(委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载列的任意情形。 (1)为失信(黑名单(含限消))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2)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查询结果为准); (3)近三年内(2018-2020或2019-2021年度)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信息为准)。 3.6项目组人员要求: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设置满足以下岗位的专业负责人,各岗位的任职人员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但不应重复交叉其任职的岗位。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3.9其他要求:无。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下载《招标文件》。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06日0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精神,对可能存在疫情风险的投标人,可使用快递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时应同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其知悉快递收取的重要信息,为保证时效建议采用顺丰特快方式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人应考虑采购代理机构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会议地点所需的时间,并自行承担逾期送达或密封破损引致无效投标的风险),采用此种方式的,投标人应将《开标会议无异议声明书》装入《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06 09:00:00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之日起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并通过审查之日起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之日起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项目工程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设计费。
无
10.1公告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和“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gui.gov.cn/)”发布。 10.2《招标文件》下载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名称(全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267896 名称(全称):贺州市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贸易大厦E座3楼 联系电话:07748838617 名称(全称):贺州市桂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发展大厦A座6楼 邮编:542899 联系人:黄影茹 电话:07748838356 电子邮箱:pgct8838356@163.com 名称(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542899 联系人:邓微微、莫诗香 电话/传真:07745137829、19977478577 电子邮箱:gx@163.com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或“诚信库”或“建筑市场平台”系统,“桂建云”系统(登陆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或“诚信库”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或“建筑市场平台”系统(登录地址:http://jzsctjbb.mohurd.gov.cn/)由于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将所需投标材料上传至“桂建云”或“诚信库”或“建筑市场平台”系统,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2022年06月15日 |
附件:招标公告.pdf 附件: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