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采购公告】西安交通大学学术交流中心会议室、报告厅、卫生间修缮项目设计服务采购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西交继采招(2024)J020
项目联系人:魏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29-82657712
项目实施部门:综合保障部
采购方式:院处磋商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名称:西安交通大学学术交流中心会议室、报告厅、卫生间修缮项目设计服务
2.数量/服务期限:选定1家设计单位
服务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在1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内部装饰设计,协助采购人完成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相关工作。
3.预算金额:35万元
合同价款以工程项目中标价和设计费率确定,最终以实结算。合同价款的确定:工程项目中标价(合同价)×中标设计费率=设计合同价(设计费用以人民币结算)
4.设计费率最高限价:3.2%
5.技术配置与服务要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西安交通大学学术交流中心(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1号)多功能厅、国会厅、若干会议室、走廊、卫生间及配套设施的改造设计,包括项目室内装修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后续服务,总改造面积约2761.2㎡。
5.1设计内容
5.1.1会议室:包括报告厅、小会议室、原茶室。
改造内容:室内地、墙、顶面的装饰,含强弱电改造、给排水改造、暖通改造、防火分区、消防(喷淋、烟感、消火栓)系统改造、室外管网改造,空调系统,更换门窗、楼梯、以及部分楼体结构等。
5.1.2卫生间:包括8个公共卫生间。
改造内容:室内地、墙、顶面的装饰,含强电改造、给排水改造、防火分区、消防(喷淋、烟感)系统改造、更换门窗、洁具等。
5.2设计要求
5.2.1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执行。
5.2.2设计人员组成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质,相关专业设计人员须有配备明细及相关技术资质材料。
5.2.3投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设计任务书,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5.2.4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采购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5.2.5投标人应承诺提供不少于8套施工图纸(实际数量依据采购人书面通知,8套内不得收费,超出8套时超出部分投标人可按图纸重量收费,费用由投标人自报),电子版1份。
5.3其他要求
5.3.1设立总负责人专人负责项目的实施,设计团队需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电子与智能化、暖通、总图、精装修、造价等专业负责人,各个专业负责人均不少于1名,且须具有相应的注册资格证书(总图、精装修、电子与智能化专业除外)和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复印件)。
5.3.2图纸会审、图纸交接要求:投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及施工单位参与图纸会审及交底答疑等要求,并对采购人提出的设计配合要求进行服务响应承诺。
5.3.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点,所报设计费率应包含前期设计资料的调研收集、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期配合服务等全部设计、服务内容的总费用;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图纸变更的风险,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拆除后现场复核设计进行调整、变更。采购人不再对任何调整、变更承担费用。
5.3.4投标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约定的期限内(一个月)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约定的职责。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5.3.5投标人委派到工程设计中的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投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交工程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投标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采购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经验等资料。
5.3.6投标人在投标时要提供相同类业绩和本项目的设计方案,投标人可进行前期现场考查,由采购人提供相关资料,供参考。
5.3.7失职责任:因漏项或缺陷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扣减项目设计费。
5.4设计依据
相关主要规范、规定: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104-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6.付款方式
图纸审核通过后支付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的30%,工程项目中标价确认后支付至工程项目中标价(合同价)×设计费率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尾款。
二、投标要求
1.必须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指标性能的偏差,可列出“技术规格偏离表”;
2.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
3.设计人员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附有相关证书;
4.最终验收以采购人(或质检部门)测试结论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对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要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所编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另需打印三份投标一览表(见附件)。
2.投标人可向采购人索取与磋商相关的其它文件。
3.投标人要自行检查所收磋商文件是否齐全,若有遗漏,要立即告知采购人补正。
4.采购人发出的磋商文件若有变动,将以邮件方式及时通知投标人,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
5.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内容如有涂改、不详或无印章(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者,均视为无效。投标书按规定封存后,应加盖公章。
6.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更改无效。
7.投标书正副本内容必须一致,若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8.磋商文件解释权属磋商单位。
四、报名时间、方式
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意向投标人,将资质文件合并成一个文档,以PDF格式发送至hqbz06@163.com(邮件名称以项目编号及公司名称命名)。
报名信息须包含:企业营业执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企业类似业绩。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9日中午12时
若中途有意弃标,请在开标前提前两个工作日以邮件和电话告知并说明原因!已报名的投标人无法参加开标且没有通知采购人的,该投标人将进入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采购磋商黑名单,3年内禁止参与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采购活动。
六、资格证明文件
磋商时,必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标,无需提供此项资质);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提供开标前3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7.提供开标前3天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www.ccgp.gov.cn)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所有资格证件,除密封在投标文件内,另提供一份随身携带,以便现场验证。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王老师82657711;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137号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6#南楼211室。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9:00
具体磋商地点: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翠华校区(翠华路137号)6#南楼2层会议室。
在此期间投标人报名电话请保持畅通,由于投标人无法联络导致未参与现场开标,请自行负责。
招标文件附件(模板)
1.投标一览表(商务标首页)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签字手迹证明
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14日
项目联系人:魏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29-82657712
项目实施部门:综合保障部
采购方式:院处磋商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名称:西安交通大学学术交流中心会议室、报告厅、卫生间修缮项目设计服务
2.数量/服务期限:选定1家设计单位
服务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在1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内部装饰设计,协助采购人完成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相关工作。
3.预算金额:35万元
合同价款以工程项目中标价和设计费率确定,最终以实结算。合同价款的确定:工程项目中标价(合同价)×中标设计费率=设计合同价(设计费用以人民币结算)
4.设计费率最高限价:3.2%
5.技术配置与服务要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西安交通大学学术交流中心(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1号)多功能厅、国会厅、若干会议室、走廊、卫生间及配套设施的改造设计,包括项目室内装修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后续服务,总改造面积约2761.2㎡。
5.1设计内容
5.1.1会议室:包括报告厅、小会议室、原茶室。
改造内容:室内地、墙、顶面的装饰,含强弱电改造、给排水改造、暖通改造、防火分区、消防(喷淋、烟感、消火栓)系统改造、室外管网改造,空调系统,更换门窗、楼梯、以及部分楼体结构等。
5.1.2卫生间:包括8个公共卫生间。
改造内容:室内地、墙、顶面的装饰,含强电改造、给排水改造、防火分区、消防(喷淋、烟感)系统改造、更换门窗、洁具等。
5.2设计要求
5.2.1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执行。
5.2.2设计人员组成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质,相关专业设计人员须有配备明细及相关技术资质材料。
5.2.3投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设计任务书,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5.2.4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采购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5.2.5投标人应承诺提供不少于8套施工图纸(实际数量依据采购人书面通知,8套内不得收费,超出8套时超出部分投标人可按图纸重量收费,费用由投标人自报),电子版1份。
5.3其他要求
5.3.1设立总负责人专人负责项目的实施,设计团队需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电子与智能化、暖通、总图、精装修、造价等专业负责人,各个专业负责人均不少于1名,且须具有相应的注册资格证书(总图、精装修、电子与智能化专业除外)和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复印件)。
5.3.2图纸会审、图纸交接要求:投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及施工单位参与图纸会审及交底答疑等要求,并对采购人提出的设计配合要求进行服务响应承诺。
5.3.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点,所报设计费率应包含前期设计资料的调研收集、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期配合服务等全部设计、服务内容的总费用;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图纸变更的风险,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拆除后现场复核设计进行调整、变更。采购人不再对任何调整、变更承担费用。
5.3.4投标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约定的期限内(一个月)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约定的职责。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5.3.5投标人委派到工程设计中的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投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交工程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投标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采购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经验等资料。
5.3.6投标人在投标时要提供相同类业绩和本项目的设计方案,投标人可进行前期现场考查,由采购人提供相关资料,供参考。
5.3.7失职责任:因漏项或缺陷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扣减项目设计费。
5.4设计依据
相关主要规范、规定: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104-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6.付款方式
图纸审核通过后支付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的30%,工程项目中标价确认后支付至工程项目中标价(合同价)×设计费率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尾款。
二、投标要求
1.必须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指标性能的偏差,可列出“技术规格偏离表”;
2.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
3.设计人员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附有相关证书;
4.最终验收以采购人(或质检部门)测试结论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对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要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所编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另需打印三份投标一览表(见附件)。
2.投标人可向采购人索取与磋商相关的其它文件。
3.投标人要自行检查所收磋商文件是否齐全,若有遗漏,要立即告知采购人补正。
4.采购人发出的磋商文件若有变动,将以邮件方式及时通知投标人,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
5.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内容如有涂改、不详或无印章(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者,均视为无效。投标书按规定封存后,应加盖公章。
6.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更改无效。
7.投标书正副本内容必须一致,若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8.磋商文件解释权属磋商单位。
四、报名时间、方式
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意向投标人,将资质文件合并成一个文档,以PDF格式发送至hqbz06@163.com(邮件名称以项目编号及公司名称命名)。
报名信息须包含:企业营业执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企业类似业绩。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9日中午12时
若中途有意弃标,请在开标前提前两个工作日以邮件和电话告知并说明原因!已报名的投标人无法参加开标且没有通知采购人的,该投标人将进入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采购磋商黑名单,3年内禁止参与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采购活动。
六、资格证明文件
磋商时,必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标,无需提供此项资质);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提供开标前3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7.提供开标前3天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www.ccgp.gov.cn)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所有资格证件,除密封在投标文件内,另提供一份随身携带,以便现场验证。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王老师82657711;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137号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6#南楼211室。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9:00
具体磋商地点: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翠华校区(翠华路137号)6#南楼2层会议室。
在此期间投标人报名电话请保持畅通,由于投标人无法联络导致未参与现场开标,请自行负责。
招标文件附件(模板)
1.投标一览表(商务标首页)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签字手迹证明
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1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