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19158
预算金额2856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福磊024-3104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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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000-19158
二、项目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供应商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铁西区南七东路24号
中标(成交)金额:208,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供应商名称:辽宁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7门
中标(成交)金额:229,5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供应商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16层
中标(成交)金额:316,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供应商名称:上海闻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杨浦区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98号701-4室
中标(成交)金额:238,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供应商名称:沈阳赛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2-1号B座225室
中标(成交)金额:245,000(元)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供应商名称:联合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5号楼院2号楼1-14层2-4号8层819室
中标(成交)金额:285,000(元)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供应商名称:辽宁寰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1号20层
中标(成交)金额:298,700(元)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供应商名称:中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亿阳路6A号三丰大厦21层01,09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304,000(元)
包组编号:009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供应商名称:北京和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横一条31号金泰翔达写字楼4层4012室
中标(成交)金额:330,000(元)
包组编号:010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供应商名称:上海元方智库公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杨浦区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323号602-37室
中标(成交)金额:24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服务类
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绩效重点评价等2个项目。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针对具体项目,进行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服务时间:1.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2.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3.绩效中期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4.政策评估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5.部门整体、项目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完成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前。 6.2022年度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抽审及质量分析项目:完成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前。
服务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服务类
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采购人的服务范围执行。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绩效重点评价等3个项目。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执行。 针对具体项目,进行绩效中期评价、2023年度事中绩效评价(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服务时间:1.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2.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3.绩效中期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4.政策评估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5.部门整体、项目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完成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前。 6.2022年度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抽审及质量分析项目:完成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前。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人服务标准执行。验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服务类
名称:瞪羚独角兽奖励性后补 助项目绩效重点评价等 4 个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一、瞪羚独角兽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绩效重点评价 1.项目类型:绩效重点评价(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2.主管部门:辽宁省科技厅。 3.2022 年预算安排金额:4550 万元。 4.绩效目标: 及时足额下达后补助资金,引导瞪羚独角兽企业 加大科研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激发我省科 技创新活力。 5.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 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辽科创办发〔2021〕 2 号)。 6.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2022 年,对新备案的 215 家瞪羚企业、5 家潜在 独角兽企业,每家分别给予 20 万元、50 万元补 助,共计 4550 万元。 二、省属公办高校的 2022 年省本级现代职业教 育发展资金项目绩效重点评价 1.项目类型:绩效重点评价(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2.主管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3.2022 年预算安排金额:28566 万元。 4.绩效目标: 目标 1:高职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 12000 元,中 职学校校舍、场地等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目标 2: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全 面推进。 目标 3:1+X 证书制度试点范围逐步扩大。 目标 4:职业院校教师素质不断提高。 目标 5:服务对象满意度提升。 5.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 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辽科创办发〔2021〕 2 号) 6.资金管理办法: (1)关于印发辽宁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 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16〕532 号) (2)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 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 270 号) 7.2022 年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财政资金主要用 于国家和省高水平高职院校与专业群建设,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素质开展的相关培训等项目。提高 了高职生均拨款水平,改善了职业学校办学条 件,提高关键办学能力。 8.其他:中央与省级现代职业教育资金统筹安排 可省属高校,可延伸至中央资金以及以前年度资 金做好评价。 三、瞪羚独角兽奖励性后补助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对项目所涉领域现有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进行优化完善升级。 四、省属公办高校的 2023 年省本级现代职业教 育发展资金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对项目所涉领域现有绩效指标
服务要求:★一、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服务要求 1.制定绩效重点评价方案。 2.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共性指标、个性 指标及相关指标说明。其中,针对项目特点在评 价指标框架体系下制定的个性指标应不少于 15 个。 3.制定证据收集计划。 4.实施评价,包括:案卷研究、现场评价、面访 等。其中,实施现场评价的项目比例应不低于项 目总数量的 30%,同时,现场勘察的项目资金占 比应不低于评价资金总额的 50%。 5.重点评价项目对该项目 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 4 月绩效情况进行评价。 6.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 7.对项目原有的绩效目标和指标进行完善,并提 出为项目新设定的可用于申报 2024 年部门预算 的绩效目标和指标。 8.撰写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9.建立完整项目档案。 ★二、行业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项目服 务要求 1.制定工作方案。 2.制定证据收集、调研计划。 3.开展研究工作。4.对项目所涉领域现有绩效指标体系进行优化 完善升级,增加核心指标,剔除低效无效指标, 优化升级后量化指标不低于 85%。 5.建立项目所涉领域绩效标准体系,结合指标体 系建设工作,逐条完善各项绩效指标的计划标 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信息。 6.提交优化升级后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并撰 写报告。 7.建立完整项目档案。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001包-010包: 1.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2.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3.绩效中期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4.政策评估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5.部门整体、项目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完成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前。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文件。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服务类
名称: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项目绩效重点评价等2个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按采购人要求及合同双方约定。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及合同双方约定。
服务时间: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项目:完成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前。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及合同双方约定。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服务类
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省
服务要求:验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001包-010包: 1.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2.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3.绩效中期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4.政策评估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5.部门整体、项目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完成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前。
服务标准:验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服务类
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一、省属特困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费项目绩效重点评价 1.项目类型:绩效重点评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2.主管部门: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安排金额:738.67万元 4.绩效目标: 确保省直特困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费按时足额发放。 5.政策依据: 按照省领导在《关于解决2015-2016年省属特困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费有关事宜的请示》(辽财〔2016〕36号)上的批示要求,为有效解决省属特困企业退休职工拖欠采暖费引发的集体上访问题,根据省政府要求,从2011年起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解决省直特困企业退休职工采暖费,由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列支。 6.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根据退休人员数量及相应地区采暖费标准据实测算,安排补助资金738.67万元。 二、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重大政策中期评估 1.项目类型:重大政策中期评估 2.主管部门: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3.安排金额: 2020年:9295万元; 2021年:20538万元; 2022年:10269万元; 2023年:4862万元。 4.绩效目标: 目标1:对省内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产生的各项费用、税负、利息支出给予补助。 目标2:降低企业融资财务负担,受助企业满意度高。 5.政策依据: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辽政办发〔2019〕29号)规定,省财政部门按规定对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支付的券商保荐费、会计审计费、法律服务费、资产评估费等中介费用,在完成股份制改造、辅导备案、申报材料等环节给予补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6.资金管理办法: 《辽宁省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辽财金规〔2023〕2号)。 7.其他:开展“绩效中期评价+重大政策评估”。 2023年底该项目即将到期,建议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并给出是否继续执行的建议。 三、省属特困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费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对项目所涉领域现有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进行优化完善升级。 四、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对项目所涉领域现有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进行优化完善升级。
服务要求:一、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服务要求 1.制定绩效重点评价方案。 2.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及相关指标说明。其中,针对项目特点在评价指标框架体系下制定的个性指标应不少于15个。 3.制定证据收集计划。 4.实施评价,包括:案卷研究、现场评价、面访等。其中,实施现场评价的项目比例应不低于项目总数量的30%,同时,现场勘察的项目资金占比应不低于评价资金总额的50%。 5.重点评价项目对该项目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绩效情况进行评价。 6.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 7.对项目原有的绩效目标和指标进行完善,并提出为项目新设定的可用于申报2024年部门预算的绩效目标和指标。 8.撰写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9.建立完整项目档案。 ★二、重大政策中期评估项目 1.制定政策综合评估方案。 2.制定材料收集计划。 4.实施评估,包括:政策研究、现场评估、面访等。 5.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估结论。 6.深入挖掘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政策完善、强化管理提出解决方案。 7.撰写并提交政策综合评估报告。 8.建立完整项目档案。 ★三、行业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项目服务要求 1.制定工作方案。 2.制定证据收集、调研计划。 3.开展研究工作。 4.对项目所涉领域现有绩效指标体系进行优化完善升级,增加核心指标,剔除低效无效指标,优化升级后量化指标不低于85%。 5.建立项目所涉领域绩效标准体系,结合指标体系建设工作,逐条完善各项绩效指标的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信息。 6.提交优化升级后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并撰写报告。 7.建立完整项目档案。
服务时间:1.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2.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3.绩效中期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4.政策评估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5.部门整体、项目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完成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前。 6.2022年度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抽审及质量分析项目:完成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前。
服务标准:验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服务类
名称: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项目7(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省本级辽宁省肿瘤医院病房综合楼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重点评价等3个项目。
服务要求:针对具体项目,进行绩效重点评价(政府债务项目、抗疫特别国债项目)。
服务时间:1.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2.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3.绩效中期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4.政策评估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5.部门整体、项目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完成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前。 6.2022年度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抽审及质量分析项目:完成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前。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的服务标准。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服务类
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项目8)(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鞍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绩效重点评价(含部门整体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鞍山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重点评价 抚顺市东洲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重点评价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县城热源改造及配套建设 项目绩效重点评价
服务要求:★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含部门整体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服务要求 1.制定绩效评价方案。 2.根据部门设定的2022年整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对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整体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评价方案,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针对部门特点在评价指标框架体系下制定的个性指标应不少于9个。 3.制定证据收集、调研计划。 4.实施评价,包括:案卷研究、现场评价、面访等。 5.综合分析评价结果,结合部门履职需要和下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为部门设置用于申报2024年部门预算的整体绩效目标和指标。 6.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撰写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7.建立完整项目档案。 ★二、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服务要求 1.制定绩效重点评价方案。 2.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及相关指标说明。其中,针对项目特点在评价指标框架体系下制定的个性指标应不少于15个。 3.制定证据收集计划。 4.实施评价,包括:案卷研究、现场评价、面访等。其中,实施现场评价的项目比例应不低于项目总数量的30%,同时,现场勘察的项目资金占比应不低于评价资金总额的50%。 5.重点评价项目对该项目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绩效情况进行评价。 6.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 7.对项目原有的绩效目标和指标进行完善,并提出为项目新设定的可用于申报2024年部门预算的绩效目标和指标。 8.撰写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9.建立完整项目档案。
服务时间:1.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2.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3.绩效中期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4.政策评估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5.部门整体、项目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完成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前。 6.2022年度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抽审及质量分析项目:完成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前
服务标准:验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热线支持:联系电话 现场支持:( 2 )小时内响应;( 24 )小时内到达 售后服务: 承诺在每个项目中至少配备1名对口行业领域的业务专家,并在提交的工作报告中列明相关专家的姓名、单位、专业领域、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主要工作经历、个人成就信息,以及在本项目中所做出的贡献等。
包组编号:009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服务类
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省
服务要求:1.制定绩效重点评价方案。 2.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及相关指标说明。其中,针对项目特点在评价指标框架体系下制定的个性指标应不少于15个。 3.制定证据收集计划。 4.实施评价,包括:案卷研究、现场评价、面访等。其中,实施现场评价的项目比例应不低于项目总数量的30%,同时,现场勘察的项目资金占比应不低于评价资金总额的50%。 5.重点评价项目对该项目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绩效情况进行评价。 6.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 7.对项目原有的绩效目标和指标进行完善,并提出为项目新设定的可用于申报2024年部门预算的绩效目标和指标。 8.撰写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9.建立完整项目档案。
服务时间: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服务标准:验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包组编号:010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服务类
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2022 年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抽审及质量分析
服务要求:1.制定工作方案。 2.制定证据收集、调研计划。 3.开展研究工作。 4.设定自评抽审规则。 5.组织对省本级 2022 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开展抽审,抽审比例不低于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数的 60%。 6.核实绩效自评中各项绩效指标完成程度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指标对应佐证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相关性。 7.针对抽审的自评项目,逐个项目形成具体抽审反馈意见。 8.总结绩效自评抽审工作成果,形成绩效自评抽审质量分析报告。
服务时间:2022年度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抽审及质量分析项目:完成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前。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靖安、姚丹、吴海燕、王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12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442.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74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57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675.00(元)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275.00(元)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480.00(元)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560.00(元)
包组编号:009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950.00(元)
包组编号:010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6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财政厅机关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楼辽宁省财政厅              
联系方式:024-22832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联系方式:024-31041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福磊           
电 话:02431041039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供应商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2.jpg
2.其他:一致性承诺函-采购2.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供应商名称:辽宁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1.png
2.其他: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_1.pn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供应商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png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供应商名称:上海闻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其他:4包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承诺函.jpg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供应商名称:沈阳赛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其他:一致性承诺.jpg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供应商名称:联合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供应商名称:辽宁寰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2-中小企业声明函.Jpeg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供应商名称:中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10
包组名称: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供应商名称:上海元方智库公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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