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华投资国华(乾安)风电有限公司乾安腾字风电场涉水检修道路及风机基础抬高技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945.3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华投资国华(乾安)风电有限公司乾安腾字风电场涉水检修道路及风机基础抬高技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华投资国华(乾安)风电有限公司乾安腾字风电场涉水检修道路及风机基础抬高技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511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5117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李越堃 电话:01058132348
邮箱:15115315@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国华投资国华(乾安)风电有限公司乾安腾字风电场涉水检修道路及风机基础抬高技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511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5117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黑龙江通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945.318300 | 2938.19753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23201729、2029年03月20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黑)JZ安许证字[2016]005767、2025年04月22日 |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137006809、2028年12月22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鲁)JZ安许证字[2005]020044、2026年3月9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孟宪丽 | 谭美忠 |
业绩 | 1、中广核新能源五大连池和平200MW风电场道路、平台、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工程二标段、中广核新能源五大连池有限公司、2023年7月 2、甘肃红沙岗风电项目C区施工总包工程、上海睿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0月 | 1、华润电力乌拉特中旗100MW风电项目风电场主体及35kV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华润新能源(巴彦淖尔)有限公司、2022.6.1 2、华润邳州87.5MW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华润新能源(邳州)有限公司、2021.5.30 3、山东华电德州临邑德惠新河二期50MW风电项目主体工程、华电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8 4、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50万千万(风光同场)新能源-20万千瓦风电工程EPC总承包、昌吉国投奇鑫能源有限公司、2022.10 5、沽源县平定堡镇150MW 风电项目EPC 总承包、沽源县行天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1.5.20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李越堃 电话:01058132348
邮箱:15115315@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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