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淳安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测项目(茶叶、水产品)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20241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淳安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测项目(茶叶、水产品)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潘飞云 联系电话:13867409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曙光路131号(文博制衣厂院内)2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汪佳胤 联系电话:0571-650892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20241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淳安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测项目(茶叶、水产品)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分标准 | 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参加农业农村部(农业部)组织的农药、兽药、鱼药和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的,每次农药、兽药、鱼药和重金属结果都合格的,每个年度得2分(若为补测合格的,不得分);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厅)组织的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能力验证的,每次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验证均合格的,每个年度得1分(若为补测合格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 证明材料:提供能力验证合格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显示为不合格的或者整改后合格的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参加农业农村部(农业部)或省级农业相关部门组织检测能力考核4类项目(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畜禽产品中违禁添加物和兽药残留、水产品中兽药残留)结果均合格的,每提供1个年度得2分(若为不合格的,不得分),最高得8分。 证明材料:提供能力验证合格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显示为不合格的或者整改后合格的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潘飞云 联系电话:13867409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曙光路131号(文博制衣厂院内)2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汪佳胤 联系电话:0571-6508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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