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2018年宁夏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综合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编号:2018NCZ000843W
项目编号:WS18ZCH014
二、项目名称:2018年宁夏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综合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一标段:环境空气背景自动站建设
二标段:环境综合监测能力建设
四、采购内容:
一标段: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与数据采集软硬件配置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配置数量 |
备注 |
1 |
PM2.5分析仪 |
2 |
进口 |
2 |
PM10分析仪 |
2 |
进口 |
3 |
SO2分析仪 |
2 |
高精度、进口 |
4 |
NOX分析仪 |
2 |
高精度、进口 |
5 |
O3分析仪 |
2 |
进口 |
6 |
CO分析仪 |
2 |
高精度、进口 |
7 |
能见度监测仪 |
2 |
进口 |
8 |
UPS不间断电源(稳压电源) |
2 |
国产 |
9 |
配套采样系统、机柜、气路等辅助设备 |
2 |
/ |
10 |
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标气、阀门等) |
2 |
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为进口 |
11 |
气象仪(五参数) |
2 |
进口 |
12 |
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采集系统 |
2 |
国产 |
13 |
站房建设 |
2 |
/ |
14 |
城市环境能见度摄影与站房室内外安防监控系统 |
2 |
国产 |
二标段:设备购置一览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说明 |
数量/台 |
1 |
便携式溶解氧仪 |
进口 |
1 |
2 |
便携式电导率仪 |
/ |
1 |
3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 |
1 |
4 |
移液器 |
/ |
3(套) |
5 |
样品定量浓缩仪 |
/ |
1 |
6 |
电导率仪电极 |
/ |
2 |
7 |
pH计 |
/ |
1 |
8 |
氟化物电极 |
/ |
4 |
9 |
超纯水机(需要授权) |
进口 |
1 |
10 |
硫化物酸化吹气仪 |
/ |
1 |
11 |
离心机 |
/ |
1 |
12 |
蒸馏装置 |
/ |
1 |
13 |
冰箱和冷柜 |
/ |
4 |
14 |
Ⅰ型声级计及1级声校准器(需要授权) |
进口 |
2套 |
15 |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采样装置 |
/ |
2套 |
备注: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一标段预算金额:398万元
二标段预算金额:102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一标段所投产品如是进口设备需提供进口设备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转授无效(原件);
二标段所投产品如是进口设备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转授无效(原件);
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联合体投标。
注: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甲方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条例重新招标。
②核心设备如使用相同品牌投标,则按注①执行。
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参阅《财库〔2017〕141号》及《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
七、投标人报名:
投标供应商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自治区)进行网上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有关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4009980000。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治区)“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九、公告期限: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
十、投标截止时间:
1、2018年11月5日上午9时00分(招标人自上午8时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5日上午9时00分;
2、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3、开标地址: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汽车大世界对面)
十二、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代理单位: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世豪
联系电话:0951-5100385
2、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郎勇设
联系电话:13639582181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同时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郎勇设
联系电话:13639582181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2、采购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世豪
联系电话:0951-5100385
邮箱:1058618348@qq.com
地址:银川市万达中心B座17楼1720室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