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鼓楼区福旅会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为1万元,实缴出资额为1万元)转让
金额
1.6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9/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州市鼓楼区福旅会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为1万元,实缴出资额为1万元)转让
挂牌日期:2021-09-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32021FJ10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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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福旅会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为1万元,实缴出资额为1万元)转让 |
转让方名称 | 福州华闽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0.8 |
挂牌价格 | 16,5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1-09-29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财产份额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方已进入清算注销阶段,如竞买人需要了解具体情况,可向转让方问询。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已知悉转让方已进入清算阶段,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风险。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财产份额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认缴出资比例享有或承担(受让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财产份额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6、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财产份额转让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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