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路工程规划指标落实及选址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路工程规划指标落实及选址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路工程规划指标落实及选址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HTC-FW-2023-068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85246996-808、1774020944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A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宁老师、电 话:028-859176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 , 028-85246996-808、1774020944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 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比选人委托对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路工程规划指标落实及选址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进行比选,现邀请符合要求单位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项目业主):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
2.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路工程规划指标落实及选址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3.项目概况
3.1项目简介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完成比选人涉及建设项目指标落实方案相关资料的编制、选址方案相关资料的编制服务工作。
3.2工期:5日。
二、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7.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比选申请人截止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国家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5月31日09:30-16:30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套(除非本项目终止,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申请资格不能转让)。如无法到现场购买比选文件的,可联系曾先生以网络或邮寄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以邮寄方式购买的,邮寄费用按实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加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及购买比选文件登记表。
2.标书款收取方式:①现金(含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②银行转账或电汇,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账号:1289093549109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城大道支行。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标书款的,交款时间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下账截止时间同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3.未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四、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为:2023年6月1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1402号。
二、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1日 11: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路工程规划指标落实及选址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HTC-FW-2023-068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85246996-808、1774020944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A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宁老师、电 话:028-859176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 , 028-85246996-808、1774020944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 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比选人委托对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路工程规划指标落实及选址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进行比选,现邀请符合要求单位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项目业主):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
2.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路工程规划指标落实及选址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3.项目概况
3.1项目简介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完成比选人涉及建设项目指标落实方案相关资料的编制、选址方案相关资料的编制服务工作。
3.2工期:5日。
二、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7.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比选申请人截止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国家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5月31日09:30-16:30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套(除非本项目终止,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申请资格不能转让)。如无法到现场购买比选文件的,可联系曾先生以网络或邮寄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以邮寄方式购买的,邮寄费用按实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加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及购买比选文件登记表。
2.标书款收取方式:①现金(含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②银行转账或电汇,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账号:1289093549109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城大道支行。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标书款的,交款时间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下账截止时间同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3.未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四、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为:2023年6月1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1402号。
二、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1日 11: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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