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原阳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3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10-27
预算金额239万元
招标公司原阳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吕平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昱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东霞186373883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6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项目概况 原阳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10-27 | |||||||||||
2、项目名称:原阳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39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39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电子物证现场取证勘查设备 、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电子物证检验一体化工作站、数据恢复视频恢复工作站、远程勘查设备、手机密码破解软件、屏蔽箱、彩色打印复印机、防磁防静电柜、电子物证保管柜、UPS不间断电源、视频智能分析工作站、视频模糊图像处理系统;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可直接使用总公司、同一集团的分公司(子公司)的资格材料、企业资质、业绩案例、人员证书及其社保证明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12月25日 至 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tf 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监督部门: 原阳县财政局 : 0373-7589899 原阳县公安局:1356940844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原阳县公安局 | |||||||||||
地址:新乡市原阳县人民路西段 | |||||||||||
联系人:吕平伟 | |||||||||||
联系方式:0373-7363069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昱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新乡市跨境贸易大厦18层 | |||||||||||
联系人:宋东霞 | |||||||||||
联系方式:1863738831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宋东霞 | |||||||||||
联系方式:18637388317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