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化州市公路灾毁重建工程(一期)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165.4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化州市公路灾毁重建工程(一期)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化州市公路灾毁重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化州市公路灾毁重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茂名化州市 | ||
资金来源 | 争取中央投资补助,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100% | 资金来源构成 | 争取中央投资补助,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化州市境内,分布于化州市平定、那务、播扬等共20个镇(街道),县道灾毁路段共5段共39.819公里,其他主要灾毁点163 处(乡道、村道、农村公路),涉及各种等级公路路线总长27.288km,共拆除重建桥梁15座(其中大桥2座,中小桥 13 座),维修和直接利用桥梁21座、旧涵拆除重建 102道,旧涵接长3道,涵洞清淤维修利用71道,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 223881m?,挡土墙 9735.3m?,平面交叉 74处,交通安全设施 39.819km。(以上为暂定工程概况,实际施工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1)里程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临时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2)监理人需要组建中心试验室。 | ||
工期(交货期) | 自施工准备期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预计为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预计为24个月,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65.4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注册(或从业登记)。 (备注详见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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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 5 年(2019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 1.大桥一座; 2.三级公路(或以上等级)累计里程 40km(或以上)施工监理任务。 (备注详见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 |||
其他要求:最新年度(含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监理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全国公路从业单位(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登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26日 9时3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30日 16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17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7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化州市公路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化州市北岸北京西路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668-7313097 |
招标代理机构 | 茂名市建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高州市茂名大道东湖光山色售楼部旁蒋基亨屋4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小姐 | 联系电话 | 18218294032 |
招标监督机构 | 化州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668-7370831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或在合同附件约定的人员必须全部按时到位,对于人员不及 时到位的按违约进行处罚,总监理工程师不按要求到位或更换的处违约金5万元/人次。 2、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监理人必须按要求组建总监办中心实验室,并经委托人认可后,向上级部门报备核查(如需)通过后方可开展工作。中心实验室费用含入监理服务费报价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如果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未能完成上述工作,委托人有权解除监理合同,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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